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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黄埔区人民检察院餐饮服务项目(HXGZ202503C705)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广东省黄埔区人民检察院餐饮服务项目(HXGZ202503C705)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5-05-20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黄埔区人民检察院餐饮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2日 09时1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GZ202503C705

项目名称:黄埔区人民检察院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黄埔区人民检察院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4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餐饮服务黄埔区人民检察院餐饮服务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3,400,000.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不提供以上材料,须提供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2023年或2024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不提供以上材料,须提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资料或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黄埔区人民检察院餐饮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所属行业为:餐饮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黄埔区人民检察院餐饮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在(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如分公司投标,需查询分公司及其总公司的信用情况。(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己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所在地实行“一照通”管理,需同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查询信息页,并体现有食品经营许可范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01日2025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09:00:0012:00:00,下午14:30:00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5月22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发布公告的媒介:(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gdhxzb.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660号

联系方式:020-821123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

联系方式:020-875649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德小姐

电话:020-87564924

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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