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旬阳市污水处理和水环境项目(二期)地勘及测绘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GYACG-2025013
项目名称:旬阳市污水处理和水环境项目(二期)地勘及测绘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2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旬阳市污水处理和水环境项目(二期)地勘及测绘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928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28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地质勘测 服务 | 9280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28000.00 | 928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污水处理和水环境项目(二期)地勘及测绘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污水处理和水环境项目(二期)地勘及测绘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或投标人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4年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024年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
(6)供应商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专业范围需包含工程测量)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8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