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全自动化学发光酶免分析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ZT2026-NX-QT-HW-0296
采购方式: 综合评比
预算金额(元):175000.00
最高限价(元)(如有):175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全自动化学发光酶免分析仪 | 全自动化学发光酶免分析仪 | 1 | 具体详见综合评比文件 | 175000.00 | 国产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1750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国产设备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30日内;质保期:验收合格后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04-28 00:00:00 至 2026-05-01 00: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方式: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5-08 09:00:00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为不见面电子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惠泽招”)完成注册(已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于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综合评比文件。)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于文件领取规定时间于“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综合评比文件;
2.招标代理费:参照原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核定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的通知》(宁价费(2003)14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费率下浮35%计收,项目招标结束,核定招标代理费不足600元,按照定额600元收取;
3.公告: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官网、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4.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资格审查后,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2家时,经评比小组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为1家时,通过协商确定合理的成交价格。采用综合评比方式进行的招标采购项目均可进行第二轮报价;
5.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官网、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综合评比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街
联系方式:0951-67437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B座14楼
联系方式:0951-5072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田老师
电话:0951-674374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侯雯、丁小媛
电话:0951-5072070
代理机构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6-04-27 14:28: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