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高系统运营高速数字化转型升级基础设施监测预警服务相关监测设备供应、设备安装调试与外场设备现场检查维护劳务合作
1.招标条件
川高系统运营高速数字化转型升级基础设施监测预警服务相关监测设备供应、设备安装调试与外场设备现场检查维护劳务合作投资人的牵头单位为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及国内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对川高系统运营高速数字化转型升级基础设施监测预警服务相关监测设备供应、设备安装调试与外场设备现场检查维护劳务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川高系统运营高速数字化转型升级基础设施监测预警服务相关监测设备供应、设备安装调试与外场设备现场检查维护劳务合作。
2.2 项目地点:成都市、雅安、凉山彝族自治州、资阳。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川高系统运营高速公路3座桥梁、12座隧道、58处边坡/地质灾害点、2处路面长期性能科学观测点的监测预警感知网设备安装实施及5年运维相关劳务工作等。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座桥梁(G5京昆高速雅泸段)和12座隧道(G42沪蓉高速南广邻段4座、G5京昆高速雅泸段6座、G5013渝蓉高速四川段2座)的监测预警感知网设备安装实施及5年运维相关劳务服务工作,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QSJC。
58处边坡/地质灾害点(G42沪蓉高速南广邻段8处边坡、G5京昆高速雅泸段22处、G5013渝蓉高速四川段12处及G5京昆高速雅西段16处)的监测预警感知网设备安装实施及5年运维相关劳务服务工作,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DZJC。
2处路面长期性能科学观测点(G5京昆高速西攀和攀田段1处、G65包茂高速达陕段1处)的监测预警感知网设备安装实施及5年运维相关劳务服务工作,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LMJC。
2.5 服务内容:
本次服务内容包括:川高系统运营高速公路3座桥梁、12座隧道、58处边坡/地质灾害点、2处路面长期性能科学观测点的监测预警感知网设备安装实施及5年运维相关劳务工作等。
2.6服务期限:
在收到甲方的进场通知后1个月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调试并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以甲方确认具备验收条件为准)。自监测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之日起5年内,提供系统运维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国有股份制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注:
分支机构(分公司)自身须提供:
a.有效的营业执照;
b.总公司(法人单位)出具的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c.总公司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1.2业绩要求:
标段号:QSJC
(1)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1个桥梁监测系统设备供货及安装类业绩。
(2)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1个隧道监测系统设备供货及安装类业绩。
注: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或项目完工证明文件,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完工证明文件为验收报告或结算资料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
投标人承担的业绩若同时包含桥梁监测和隧道监测,可分别予以认定。
只有投标人自身承担的业绩才为有效业绩,投标人上级单位及其他关联企业的业绩均不被认可。
标段号:DZJC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1个地灾或边坡监测系统设备供货及安装类业绩。
注: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或项目完工证明文件,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完工证明文件为验收报告或结算资料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
只有投标人自身承担的业绩才为有效业绩,投标人上级单位及其他关联企业的业绩均不被认可。
标段号:LMJC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