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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碎石(小粒)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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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招标】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碎石(小粒)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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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发布时间: |
2026-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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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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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碎石(小粒)招标
:2026-04-09 16:05:03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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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基础信息
招标编号:10450000-ZB-2026-0106
标书号:CAS-WZ-20260317001
采购单位: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6-04-17 13:3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6-04-21 09:3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6-04-17 13:30:00
开标时间:2026-04-21 09:30:00
采购类别:大宗原燃材料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请上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偏离说明函(内容包括:质量要求、到货时间、付款方式、响应随投标文件上传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国家税务局出具截止投标日期的无欠税证明、近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盖章后上传。)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10450000-ZB-2026-0106)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15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10450000-ZB-2026-0106)
保证金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鞍山分行营业部/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13311601010020048023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物料类别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付款方式
采购工厂
备注
石灰石碎石
非金属矿产
30000.000
TO
承兑或电汇或易货
鞍山冀东
收货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灵山街道红塔街18号
┃详情描述
*报价单盖章上传,未上传报价单及未盖章视为无效报价。招标人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本公司2026年物资需求计划,对大宗原材料采购项目石灰石碎石(小粒)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就本标书的全部内容前来投标。招标方将对报名的投标方进行实地踏查和样品检验,保供能力和产品质量合格的企业方可参与此次投标。一、 项目名称:鞍山冀东石灰石碎石(小粒)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质量要求、到货时间及到货地点:(一)项目内容、质量要求。 材料名称:石灰石碎石(小粒);年预估需求量:3万吨; 质量要求:含水量≤2.0%;AL2O3≤2.5%; CaO≥45.00%;粒度5-25mm;放射性IRa≤1.0且Iγ≤1.0,亚甲蓝≤1.4g/kg(供方提供检测报告);无杂物、泥土、钾长石等。备注:以上约定的预计数量不作为实际订货数量,实际订货数量以本合同有效期内产品实物质量、价格、生产工艺配比等因素有关,以买方实际进货数量为准。(二)供货时间:2026年4月6日至2027年4月5日。(三)检斤方式:以买方入厂检斤数量为准。(四)交货方式:卖方按买方通知的到货期限、到货数量组织发货,运输途中的风险及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或承运单位承担。(五)结算方式:一票结算,每月结算一次,货物经买方汽车衡计量并经检验后,由买方按照合同的约定计算货款总额,卖方根据确定的货款总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买方财务挂账后次月分期付款。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易货。三、对投标方的实质要求(一)投标方应仔细阅读并全面理解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投标方主体资格必须合法、合规,必须服从招标方要求并有履行投标承诺的诚意,工整规范填写投标文件内容,标书中涉及的资格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标后提供省水泥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放射性和亚甲蓝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报价时上传报价单、投标承诺函。(二)投标单位投标时要出具“供应商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记录”。1、纳税证明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国家税务局出具的截止投标日期的无欠税证明。 2、社保缴纳记录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三)最高投标限价为含税、含运费一票到位单价:29元/吨,(税率13%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有其它税率需在备注及纸质报价单中注明。报价采用平台一次报价为准,确定最低中标价格。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单价格与平台报价不一致时,以价格最低的为准;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准,若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符时,则以最低金额为准。(四)参加投标人需交纳一万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公司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以个人帐户交纳,投标报价之前将款项通过电汇方式交纳至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并注明“石灰石碎石投标保证金” ( 开户行:交行鞍山分行营业部;账号:213311601010020048023)行号:301223004104),电汇以银行回单为据,并在报价时将银行回单复印件(或截图)提交平台审核;投标结束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后10天内全额退还给投标方。(投标保证金回退时要求必须回退到投标人企业账户,凡要求退到其他帐户的概不受理)(五)招标方将对此招标全程认真监控,严防舞弊行为。招标工作中一经发现有围标及其他舞弊的行为,招标方将立即中止招标。(六)投标方不以任何理由邀请招标方人员参加由投标方出资的各种餐饮、娱乐、休闲、健身等活动;不向招标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送礼(含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物品)、报销应由其个人负担的费用;不为招标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的个人事务提供低酬劳、无偿帮助或任何形式的好处;不为招标方及其亲属、朋友提供使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不通过非正常手段进行商业竞争,损害招标方及其他商家利益。投标方如发现招标方工作人员与其他投标方有行贿、受贿行为,可能影响招标工作公正的,招标方真诚欢迎您举报,一经查实,立即中止,重新组织招标。(七)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中标项目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如果中标方不按时、按规定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及履行合同,在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同时,该中标方也将永久丧失在招标方的投标资格。(八)投标方一旦中标,不得提出与投标书承诺相抵触的任何要求。如由卖方承运的,运输车辆进入买方院内时,卖方委派的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服从买方人员的管理,服从该买方厂内机动车管理规定,违者买方相关管理人员有权对卖方委派的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处罚。注:禁止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进厂送货(该排放标准买方随时根据环保部门规定调整)。四、投标须知(一)发生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合同履约金)不予退还:1、投标方提供虚假的投标材料;2、投标人恶意竞标、串标、围标的;3、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且未经招标人同意,拒绝按中标结果签订合同的;4、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现中标方未按招标方管理规定执行,违章、违规操作,有舞弊行为的;5、经查实,发现对招标方工作人员有行贿、舞弊行为的;6、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的。(二)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投标文件含有招标方不能接授的附加条件的;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 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单位,按以下标准评分: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打分,报价最低的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为满分100分;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00分六 评标地点及定标一、评标地点: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二、此标委托招标方评委进行定标。七 其他说明一、投标单位需按平台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报价,逾期未完视为弃标。商务报价单(标明税率)盖章后以投标附件形式上传。二、投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请于五个工作日内与招标方签订正式合同.
┃联系人
陈晨
/
0412-6838518
李松
/
13941285128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13352108813
监督举报邮箱:zhy1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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