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州区秦峰镇霍村等村2026年特色旅居村以工代赈项目已由上饶市信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饶信发改字〔2026〕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基本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上饶市信州区秦峰镇霍村村、岩坑村、东塘村;
2.2招标金额:约6999207.89元;
2.3计划工期:约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5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6日(具体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4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2.5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详见招标人发布的清单)。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或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本单位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缴纳“五险一金”有效证明(补缴不予认可),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注:本条款所指其他工程项目是指:处于中标公示到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程验收合格[已签署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