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康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方辅助
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ZJNMG-ZCFW-2026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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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康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方辅助技术(咨询)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NMG-ZCFW-20260219)评审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成交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及否决投标原因(如有)予以公示,公示期1日。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成交候选人排序
成交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元(含税)
投标报价
元(不含税)
质量(真实性承诺)
服务期限
项目负责人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评标情况
(综合排序)
ZJNMG-ZCFW-20260219
内蒙古康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方辅助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通过第三方专业团队的技术支持与系统化帮扶,推动甲方监理工作实现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降低设计监理、项目履约、结算评审等环节的管理漏洞,培养内部专业骨干队伍,提升工程履约服务能力。
第一
彤茂工程咨询(广西)有限公司
3777840.00
3564000.00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合作期限为三年(2026-2028年),每年签订一次年度合同。
徐瑶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
第二
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855750.00
3637500.00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合作期限为三年(2026-2028年),每年签订一次年度合同。
主勇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二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否决原因
ZJNMG-ZCFW-20260219
中电联电力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业绩证明文件中未提供其为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jnmg412@(工作日节假日均畅通);异议受理电话:0471-3468975(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1.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2.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3.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4.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2年。
采购人:内蒙古康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