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远安县栖凤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专项审计 |
项目编号 |
XJ20260311083949581 |
询价类型 |
总价模式 |
最高限价(含税) |
120000 |
询价单位 |
栖凤城投财务管理部 |
联系人 |
刘书俊 |
联系电话 |
15072528019 |
交货地点 |
远安县栖凤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询价开始时间 |
2026-03-11 08:45:00 |
询价结束时间 |
2026-03-13 17:45:00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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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全面梳理各子公司自201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因工程代建、征收形成的债务情况,厘清与各项目代建单位之间的财政资金往来关系,形成工程量确认单,出具详细报告。 |
采购需求 |
统计历年账目形成项目工程量确认单,出具详细审计报告。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机构,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报价;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 creditchina . gov . cn)、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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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评分标准 |
以询价清单投标总价最低价作为成交供应商。若最低价供应商出现多家时,以报价文件上传时间在前者优先,招标采购平台系统显示的上传时间即为报价文件上传时间。 |
服务要求 |
1.对各子公司自201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工程项目、征收款项账目进行清理; 2.形成工程量确认单; 3.2026年3月31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4.审计过程中工程项目资料、财务数据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
其他事项 |
1.供应商采购报价应是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 2.供应商向采购方提交符合要求的服务,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采购方在一周内支付。 |
违约条款 |
1.项目交付逾期超过10日,服务商需赔偿直接损失; 2.因服务商过失导致数据丢失或泄露,需承担实际损失赔偿,并额外支付合同总额20%作为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