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对以下医用试剂项目进行院内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名称及采购方式:
序号 | 使用科室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方式 | 是否执行深圳市阳光平台线上采购 |
1 | 检验科 | ZCB-2026-SJ04-15 | 缓冲液 | 议价采购 | 是 |
2 | 检验科 | ZCB-2026-SJ04-16 | 钙卫蛋白检测-定量分析 | 议价采购 | 是 |
3 | 检验科 | ZCB-2026-SJ04-17 | 游离轻链测定 | 议价采购 | 是 |
4 | 病理科 | ZCB-2026-SJ04-18 | 肺癌五基因检测 | 议价采购 | 是 |
5 | 病理科 | ZCB-2026-SJ04-19 | 食管癌基因甲基化筛查 | 议价采购 | 是 |
6 | 病理科 | ZCB-2026-SJ04-20 | 肝癌基因甲基化筛查 | 议价采购 | 是 |
7 | 检验科 | ZCB-2026-SJ04-21 | 尿液生化多项检测用质控品 | 议价采购 | 是 |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采购目录及采购文件需求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标明与原件相符字样)
(一)采购文件要求执行深圳市阳光平台线上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阳光平台产品代码及截图,否则不予接受报名。按照医保局的规定不纳入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挂网采购范围的产品,执行线下采购(后续如符合挂网条件,须即时无条件执行平台采购)。
(二)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
1.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提供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若不在厂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地销售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需包含该产品。
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须提供代理证书或授权证书原件扫描件(包括生产企业的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以及全国总代理或省级代理授权代理投标的各级授权证书及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备案凭证(含备案登记表)/非医疗器械产品需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证明页 style="mso-spacerun:'yes';font-family:宋体;mso-ascii-font-family:Tahoma; mso-hansi-font-family:Tahoma;font-weight:normal;font-size:10.5000pt; mso-font-kerning:0.0000pt;">。如开标时以上证件有效期剩余不足3个月的,投标人需一并提交续期申请证明(新旧证件交替期间,共同有效的,新旧证均需提交)。
(三)归属消毒产品的供应商还须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第一类、第二类消毒产品还需要提供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及“全国消毒产品信息备案服务网”网站的备案截图;利用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和新杀菌原理生产的新消毒产品还需要提供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四)若投标人所投试剂为危险化学品的,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含生产范围)、《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含生产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经营范围)、《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备案证明》。
(五)如所投产品为进口试剂时,还须提供进口生产企业或进口总代理商开具的授权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