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6年度龙岗区“有品质”风貌提升专项设计审查与技术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3月18日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GDL2026000031
2.项目名称:2026年度龙岗区“有品质”风貌提升专项设计审查与技术咨询服务
3.项目预算:1621500.00元
4.最高限价:1621500.00元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2026年度龙岗区“有品质”风貌提升专项设计审查与技术咨询服务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转包、分包。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与此次采购项目的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0.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11.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1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注:(1)“信用中国”、“”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是否为同一人或者是否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style="height: 150%;">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18日(北京时间)。
地点:请有意参加该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18日13:30(北京时间)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 style="height: 15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6年3月18日13:3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 style="height: 150%; text-indent: 32px; -ms-word-break: break-all;">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6年3月18日13:30(北京时间),在深圳市龙岗区龙城大道99号正中时代广场B座24层10(23A层10)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 style="height: 150%; text-indent: 32px; -ms-word-break: break-all;">3.在线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13:30至14:3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 style="height: 150%; text-indent: 32px; -ms-word-break: break-all;">4.投标提醒
请各供应商在投标前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在采购文件及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增设供应商投标投标警示条款等事宜的通知》要求,核实自身是否存在特别警示条款中,关于供应商参与投标禁止的情形。
5.其他说明
本项目不允许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加、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 style="height: 150%; text-indent: 32px; -ms-word-break: break-all;">3.开标操作:投标人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 style="height: 150%; text-indent: 32px; -ms-word-break: break-all;">4.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 网站”,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6年3月13日17:00(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2026年3月15日18: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 style="height: 150%; text-indent: 32px; -ms-word-break: break-all;">6.其他补充事项: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 ( style="height: 150%; text-indent: 32px; -ms-word-break: break-all;">7.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8.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 style="height: 150%;">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0755-28916910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天地源盛唐大厦东座1403
联系方式:0755-8486794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谭工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755-84867948
系统技术支持:0755-36568999转1转1
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6日
通用附件:
1、请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打开招标文件(.szczf格式)。
2、供应商端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