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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电建核电公司新能源公司天津华电南疆200MW/400MWh共享储能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公告名称:
中国电建电建核电公司新能源公司天津华电南疆200MW/400MWh共享储能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山东
发布时间:
2026-03-09
详细内容:

中国电建电建核电公司新能源公司天津华电南疆200MW/400MWh 共享储能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24-26J5-FG0135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华电南疆200MW/400MWh 共享储能项目



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



公开询比采购文件





采 购 人: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三月



中国·济南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24-26J5-FG0135



一、采购条件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的方式采购新能源公司天津华电南疆200MW/400MWh 共享储能项目商品混凝土及相关服务,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一期新建1座220kV升压站,配置1台240MVA(220/35kV)



升压主变,储能单元逆变升压后,经 35kV 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 35kV 配电装置。通过主变升压后,在站内以 220kV 电压等级电缆方式接入电网。项目场址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港塘公路 2657 号,本次占地约 30 亩,现场场地除部分堆土外较平整,有部分基础等构筑物需要拆除和迁移。



2、采购范围:商品混凝土供应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见下表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预估数量(m3)

单价

合计

采用标准

供货地点

(质量要求)

商品混凝土

C20(非泵送)

1000

GB/T14902-2012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华电南疆 200MW/400MWh 共享储能项目现场

商品混凝土

C25(非泵送)

1000

商品混凝土

C30(非泵送)

1000

商品混凝土

C35(非泵送)

500

商品混凝土

C40(非泵送)

3500

细石

细石

1

/

只报措施增加费(合同执行期间费用不调整)

抗渗

P6

1

/

抗渗

P8

1

/

抗渗

P10

1

/

外加剂

早强剂

1

/

外加剂

缓凝剂

1

/

外加剂

防冻剂

1

/

外加剂

抗冻融F100

1

/

外加剂

抗冻融F150

1

/

外加剂

抗冻融F200

1

/

外加剂

抗冻融F250

1

/

外加剂

膨胀剂

1

/

泵送费

泵送费

1

/

合计

7013

说明:1、本表计划数量仅供作响应参考,具体供应数量及时间根据项目施工实际需求确定。实际供货数量、时间与采购数量、时间发生偏差时,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2026年3月至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华电南疆 200MW/400MWh 共享储能项目完工,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时间存在差异。



5、交货地点:天津华电南疆 200MW/400MWh 共享储能项目(一期)施工现场买方指定的地点。



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标准GB/T14902-2012及采购人提出的技术规范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具有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验报告,本次采购请提供C40标号的预拌混凝土第三方检验报告。



2、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近3年内(2023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5、供应商应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3%或13%增值税专用发票(竞价时注明税率并附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6、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供应商的资质证明资料必须经过业主和业主聘请的监理部门审批通过。



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加。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14日14时00分前(北京时间)通过“中国电建采购采购数智化平台”(

(1)已注册的供应商:明确投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



(2)未注册的供应商:登录“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

(3)登录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服务中心,可下载《中国电建采购采购数智化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管理手册(供应商端)》、《中国电建采购采购数智化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



2、本次采购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本次采购项目不收取标书费。



五、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电建采购采购数智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工具下载: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

2、本次采购将通过中国电建采购采购数智化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投标人在线进行操作。



投标人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投标。投标人登录中国电建采购采购数智化平台后,点击左侧“CA办理”菜单,扫码下载“中招互联”在线办理移动证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制作,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失败,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3、各投标人须登陆中国电建采购采购数智化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4、投标文件的开启通过中国电建采购采购数智化平台开标工具全流程远程在线开启。



5、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中国电建采购采购数智化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



6、中国电建采购采购数智化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咨询入口:网站-服务中心-“登录系统,联系您的专属业务顾问”。



六、评审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供应商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供应商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评审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采购响应”的,按照评审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审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

八、黑名单说明:



如投标后无故弃标的供应商,将拉入我公司黑名单,半年内不得参加我公司任何项目投标。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路波



电话:0531-89812541



电子邮箱:

十一、监督机构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审计部



监督电话:0531-89812202



2026 年3月5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采购人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1.1.3

采购机构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1.1.4

采购名称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1.1.5

项目地点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1.3.1

采购范围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1.3.2

交货时间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1.3.4

质量要求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1.4.1

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

现场踏勘

不组织

1.10

采购预备会

不召开

2.2.1

供应商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

2026年3月15日14时00分前

2.2.2

采购人澄清答复的截止时间

2026年3月16日14时00分前

2.3.1

对采购文件修改的截止时间

2026年3月16日14时00分前

3.2.3

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在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总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总价中也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审时将有效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总价。

2、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卸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各项费用。

3、合同执行期间综合单价:普通商品混凝土单价+特殊项目措施费用单价。

4、提供的发票为国家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3%或13%。

5、评审价以含税前价为准。

3.3.1

询价有效期

60

3.4.1

竞标/投标担保

1、形式:线上收取投标保证金;

2、金额:人民币 5000元整;

3、系统在供应商报名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一个虚拟收款账户,供应商按此账号递交保证金。

4、保证金在询价截止时间前到达。

5、保证金须通过响应人的对公账户提交,不允许通过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私人账户提交。

6、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询价响应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将退还至竞标响应人的汇款账户。

未缴纳保证金的响应人/投标人做否决投标处理。

3.5

资格审查资料

以询比采购公告中的“三、供应商资格要求”所列为准

3.5.2

财务情况表

提供近3年(2022-2024年),公司成立不满三年则从成立开始提供)各年度的会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审计报告等。

3.5.3

业绩情况表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响应文件封面盖单位章,响应文件内容按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字并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份数

全流程:电子版一份。不需要纸质版。

3.7.5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4.2.2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详见竞标公告

6.3

评审方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供应商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供应商递交的采购文件进行评审。

2、当供应商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评审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采购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采购响应”的,按照评审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供应商递交的采购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审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具体详见第三章。

7.3.1

履约担保

10

是否采购用电子竞标

全流程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竞标类型

普通类采购

中标服务费

本次竞标无中标服务费

11.1

货款结算

先货后款,每3000方结算一次。货到验收合格开具税率为3%或者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备注处注明合同编号,发票结算清单必须与合同相符),以及由买方管理员签字(代签无效)的随货同行清单原件及财务收款收据(加盖卖方财务专用章),经买方审核无误办理入账后支付结算总价的90%,结算总价的10%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留存,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内产品无质量问题,卖方提供财务收款收据(加盖卖方财务专用章),买方支付剩余货款。

11.2

付款方式

电汇或银行承兑

11.4

合同变更/终止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中标人不能保质保量履行合同,影响采购人现场施工,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另行委托有能力的供应商供货,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赔偿。

11.5

供货量的确认

采用供方混凝土随车发货单方量和(图纸设计量)现场实际浇筑方量双控结算的方法。无偏差时,以随车发货单方量为结算依据;有偏差时,双方应12小时内现场协商签字确认,如任何一方无响应,以提出异议方数量为准。

11.6

价格调整

商混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做调整。

11.7

合同变更/终止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中标人不能保质保量履行合同,影响询价人现场施工,询价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另行委托有能力的供应商供货,给询价人造成损失的,询价人有权要求赔偿。

11.8

履约保证金



1.总则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股份公司管理制度,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采购采购。



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采购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范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质量要求



1.3.1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包含对生产厂家的资质要求,对供应商的业绩要求包含对采购材料的业绩要求。



1.4.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采购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16)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采购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不组织踏勘现场。



1.9.2不组织踏勘现场



供应商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安全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1.10 采购预备会



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采购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采购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采购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响应和偏差



1.11.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采购将被否决。



1.11.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采购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



1.11.3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采购将被否决。



2.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及内容



2.1.1采购文件包括:



(1)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附件



(5)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6)需求一览表



(7)技术规范;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过中国电建采购采购数智化平台(

2.2.2采购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采购截止时间5天前在中国电建采购采购数智化平台(

2.2.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采购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2.3.2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修改距采购截止时间不足5天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采购截止时间。



2.4 对采购文件的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采购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1)采购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采购保证金



(4)资格审查资料



(5)报价表



(6)商务偏差表



(7)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8)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1)技术偏差表



(2)交货计划表



(3)采购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4)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5)技术参数对比表(选择使用)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采购报价



3.2.1采购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采购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采购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采购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为准,修正采购报价。供应商在采购截止时间前修改采购函中的采购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采购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采购有效期



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有效期为90天。



3.3.2在采购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采购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采购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采购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采购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采购保证金。



3.4 采购保证金



3.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采购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采购保证金的,评审委员会将否决其采购。



3.4.3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供应商和中标人退还采购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采购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采购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及其生产厂家(适用于代理商采购的情形)的营业执照、体系认证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1)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材料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6 备选采购方案



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备选方案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采购方案,否则其采购将被否决。



3.6.2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采购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采购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采购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采购方案。



3.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采购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进行编写。



3.7.2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交货期、采购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即电子响应文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上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报价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采购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有附表。



4.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采购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供应商通过下载采购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采购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节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规定的采购截止时间,通过电子采购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公布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采购保证金的递交情况、采购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2)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3)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来,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在案。



6.评审



6.1 评审委员会



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



6.1.2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采购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审方法



6.3.1评审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3.2评审完成后,评审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审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人候选人按管理制度确定中标人。



7.2 中标通知



根据定标结果,在中国电建采购采购数智化平台(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采购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采购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采购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采购和不再采购



8.1 重新采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



(1)采购截止时间止,递交响应文件不足三家;



(2)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否决所有响应文件的。



8.2 不再采购



重新采购后,供应商仍少于3个或者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所有响应文件的。



8.3 转为竞争性谈判



采购截止时间止,供应商为2家时,经采购机构批准可以转为竞争性谈判。



8.4 转为单一来源谈判



采购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只有1家时,经采购机构批准可以转为单一来源谈判。



9.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相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采购,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采购或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 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采购文件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提出投诉。投诉采用书面形式,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投诉人是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审计部电话0531-89812317、0531-89812113。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是否采用电子采购



本采购项目是否采用电子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全流程:投标人通过中国电建采购采购数智化平台(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办法



为规范采购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供应商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供应商递交的采购文件进行评审。



2、当供应商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评审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采购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采购响应”的,按照评审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供应商递交的采购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审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采购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二、评审原则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审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审工作,成立评审委员会和工作小组。



2、评审委员会



2.1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审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



2.3评审委员会组建后报公司采购管理机构备案。



2.4评审工作由评审委员会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采购人、采购代理代表组成工作小组,在评审期间为评审委员会服务。



3.2接受评审委员会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审程序及内容



1、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1采购资格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生产、业绩等方面是否满足采购资格的全部要求。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采购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采购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采购总报价。



1.2.2评审委员会按以上原则对采购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采购”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采购担保或者所提供的采购担保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采购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采购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采购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



(10)纠正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采购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采购总价经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12)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3)依据有限数量制原则未进入详评的。



1.4供应商不能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响应文件澄清



2.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报价水平等,评审委员会认为需要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审委员会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审委员会主任确认后发出。



2.3供应商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评审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审委员会的澄清问题和供应商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3.1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2经评审的采购价



3.2.1经评审的采购价计算公式



系统平台报价及报价清单不一致部分,按本规则修正至与评审价一致



3.2.1、 重大偏差判定(响应文件无效情形)



若经评审小组认定为以下情况之一,即属于重大偏差情形:



(1)经澄清,对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2)纠正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3)总价经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3.2.2、评审价计算公式(系统平台报价、最终报价修正到与评审价一致)



评审价 = 盖公章版报价清单价格 + 算术错误修正 + 遗漏重复修正 + 功能缺失修正(若有)



3.2.2.1算术错误修正



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总报价。



3.2.2.2 遗漏重复修正



审核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或重复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若有重复计算,重复计算部分金额予以核减。



3.2.2.3功能缺失修正(若有)



根据响应文件的技术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检查,若功能缺失或非主要指标(指没有打“*”的)不达标,每一项增加报价的0.5%。



3.3评审及排序



根据经评审的采购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经评审的采购价相等时,按采购报价低的优先;采购报价也相等的,按并列推荐。



五、评审报告



1、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委员会起草,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评审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审报告中阐明。



2、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报告中根据经评审的采购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经评审的采购价从低到高的前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



3、评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包括资格审查、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否决采购”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经评审的采购价计算,汇总排序。



(4)推荐中标候选人;



(5)中标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若中标候选人的采购报价中有重复计算时,重复计算情况作叙述。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XXXX项目





商品混凝土框架采购合同





买方: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卖方:



合同签约地点: 山东济南市历城区



XXXX年XXXX月



目 录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和XXXX公司(以下简称卖方)经友好协商,就下列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合同标的



1.1合同标的见第二章订货清单。



1.2合同价格



固定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材料单价保持不变,除非有双方共同认可的合同变更。如因国家对增值税的税率进行调整,则尚未提交发票的价格部分的增值税金额按照新税率执行,以不含税合同金额为基准调整合同总价。



1.3数量以实际用量为准1.3 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材料、技术资料、知识产权、技术服务等费用,还包括合同材料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以及所有材料的包装费等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卖方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



1.4 本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合同材料、技术资料,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供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应该有的、满足本合同对合同材料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卖方负责将所缺的材料、技术资料等补上,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总价中。



第二章 订货清单



2.1卖方应提供下表订货清单内的所有合同材料。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预估数量(m3)

单价

合计

采用标准

供货地点

(质量要求)

商品混凝土

C20(非泵送)

GB/T14902-2012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xx项目现场

商品混凝土

C25(非泵送)

商品混凝土

C30(非泵送)

商品混凝土

C35(非泵送)

商品混凝土

C40(非泵送)

商品混凝土

C45(非泵送)

细石

细石

1

/

只报措施增加费(合同执行期间费用不调整)

抗渗

P6

1

/

抗渗

P8

1

/

抗渗

P10

1

/

外加剂

早强剂

1

/

外加剂

缓凝剂

1

/

外加剂

防冻剂

1

/

外加剂

抗冻融F100

1

/

外加剂

抗冻融F150

1

/

外加剂

抗冻融F200

1

/

外加剂

抗冻融F250

1

/

外加剂

膨胀剂

1

/

泵送费

1

/

合计

13

说明:1、本表计划数量仅供作竞标响应参考,具体供应数量及时间根据项目施工实际需求确定。竞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时间与采购数量、时间发生偏差时,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2产品的具体规格、措施要求、订货数量根据项目施工实际需求确定;实际结算



单价=普通商品混凝土单价+特殊项目措施费用单价;每月一对账,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结算。



2.3预估合同总金额(价税合计):元,大写金额: 整,实际金额按实际交货数量及结算单价计算表中标的物为各种型号混凝土,质量应执行GB/T14902-2012等相应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及本合同相关要求。



第三章 提供产品的技术要求



3.1合同材料需执行订货清单中所列技术标准进行生产,其他要求见附件一技术协议。



第四章 合同价款支付



4.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4.2付款方式: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



4.3付款计划



4.3.1交货款



先货后款,每3000方结算一次。货到验收合格开具税率为3%或者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备注处注明合同编号,发票结算清单必须与合同相符),以及由买方管理员签字(代签无效)的随货同行清单原件及财务收款收据(加盖卖方财务专用章),经买方审核无误后由项目部办理入账后次月支付结算总价的90%,结算总价的10%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留存,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内产品无质量问题,卖方提供财务收款收据(加盖卖方财务专用章),买方支付剩余货款。



4.3.3质保金



剩余10%为质保金,待全部商混到货12个月无质量问题后,卖方负责提交金额为结算货款10%的“财务收款收据”(加盖卖方财务专用章)给买方,经买方审核无误后,向卖方无息付清。



4.4卖方应依法按合同约定向买方开具合法合规的发票,如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卖方需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赔偿责任,且不免除卖方继续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



4.5如因货物质量问题造成退货行为,且退货行为涉及到卖方开具红字发票行为,卖方必须在买方要求的时间内履行相关义务。



4.6卖方在此申明,卖方熟悉本合同所渉买卖交易的交易习惯,完全理解上述付款条件的法律意义并受其拘束;卖方同意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权利。



第五章 交货和交货条件



5.1合同材料的运输由卖方负责,运费及运输保险费等相关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5.2卖方交货前应符合交货的一般条件,应有满足合同要求的试验、合格证书等技术资料,并按照包装标准要求做好交货前的准备。



5.3 供货数量、质量的验收确认



5.3.1买方应提前6小时(单次任务供货量超过300立方米的提前24小时)书面、传真或双方认可的其它通讯方式(如、手机电话)通知卖方,内容包含预拌砼强度等级、数量、浇注部位、到货时间、坍落度等技术要求,卖方接到通知后需签字确认或以其它通讯方式回复供应能力。



5.3.2买方可在发货前到发货地点对货物进行装车前的检验,但该检查不免除卖方任何合同义务;根据买方要求,卖方供货前应到现场勘查,同时参加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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