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正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项目编号:CZZD[2026]B028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05,000.00
四、采购数量:1年(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食品原材料等采购及配送服务工作(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磋商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进行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供应商须提供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