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象山县港航口岸管理中心宁波舟山港象山港港区5万吨级进港主航道工程(一期)水文测验(潮流泥沙数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象山县港航口岸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
象山县
公告时间
2026年03月04日15:19
评审专家名单
王健骁,任伟智,陈君捷,陈文华,吕吉法
总中标金额
¥8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夏燕燕
项目联系电话
0574-65722900
采购单位
象山县港航口岸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东路85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74-59121721
代理机构名称
宁波象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象山县丹东街道大碶头路52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74-65722900
p{height:2;font-weight:500;.bold-500{font-weight:500!important;.ann-index-block>p*{font-weight:normal;
一、项目编号:NBXX2025-XS013
二、项目名称:象山县港航口岸管理中心宁波舟山港象山港港区5万吨级进港主航道工程(一期)水文测验(潮流泥沙数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880000(元)
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省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50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象山县港航口岸管理中心宁波舟山港象山港港区5万吨级进港主航道工程(一期)水文测验(潮流泥沙数模)
宁波舟山港象山港港区5万吨级进港主航道(一期)水文测验(潮流泥沙数模)
详见“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详见“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文件
详见“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王健骁,任伟智,陈君捷,陈文华,吕吉法
六、开标情况
标项1
七、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八、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九、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
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省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
72.5
72.5
68.3
74.0
70.7
71.6
19.51
91.11
1
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63.6
66.0
54.5
69.6
64.6
63.66
13.74
77.4
1
青岛海大海洋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48.5
55.0
48.1
65.6
59.3
55.3
18.65
73.95
1
福州市华测品标检测有限公司
38.0
55.5
45.7
55.0
55.3
49.9
20.0
69.9
1
浙江大京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34.5
38.0
37.4
54.0
52.6
43.3
16.17
59.47
十、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200
十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
十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象山县港航口岸管理中心
地址: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东路85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9121721
质疑联系人:王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591217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象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大碶头路526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夏燕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722900
质疑联系人:方海伦
质疑联系方式:0574-6572590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传真:/
联系人:翁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