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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医院2026年检验科发光仪、电解质分析仪试剂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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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招标公告】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医院2026年检验科发光仪、电解质分析仪试剂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 所属地区: |
宁夏 |
发布时间: |
2026-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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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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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人民医院2026年检验科发光仪、电解质分析仪试剂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I6401005358908066001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地点:吴忠市-利通区 所属行业:医药制造业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医院2026年检验科发光仪、电解质分析仪试剂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NXZD-2026-082.项目名称:吴忠市利通区人民医院2026年检验科发光仪、电解质分析仪试剂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单价(元):28819.00元5.最高限价(单价/元):28819.00元6.采购需求:发光仪试剂及电解质分析仪试剂。(具体见第三章《采购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期满后由采购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如不合格,采购人按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3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号要求,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凡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2.4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2.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及《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 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鲜章;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3.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3.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3.7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3.9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A.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B.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3.10 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注:3.3、3.4、3.5、3.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 02 月 11 日至2026年 02 月 25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需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惠泽招”http:// 400-630-6886。),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02月11日上午08时00分至2026年02月25日下午18时00分,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 02月 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吴忠市利通区北湖花园B区南门公建楼三楼)五、开启时间: 2026年 02 月 26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吴忠市利通区北湖花园B区南门公建楼三楼)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在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2.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发布。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吴忠市利通区人民医院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S303 联系方式:0953-396613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夏震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花园街北湖花园B区西门商网业务楼(社区服务楼3楼) 联系方式:0953-2016123、1815243552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咪、季姗电话:0953-2016123、18152435521 代理机构:宁夏震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11日 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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