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更新提升党建文化长廊
购买主体: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性质:行政单位
资金预算:120000.00元
二、购买内容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党建引领,展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良好形象,拟对现有宣传阵地及文化长廊进行系统性升级改造,旨在打造一个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形式新颖、与办公环境相协调的高质量宣传展示平台,使其成为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展示“高原明珠、绿美春城”实践成果、凝聚干部职工力量的重要窗口和阵地。
(一)项目地点与范围:位于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区域(具体区域将在现场踏勘时明确)。建设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指定走廊、墙面、部分公共空间等区域的整体规划、创意设计、内容策划、图文制作、安装施工及相关辅助工程等。
(二)主要建设内容与要求:在现有基础上,对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办公区域17块文化长廊上墙展板(约706000平方厘米)内容和展现形式进行更新升级,深度融合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与党建文化,突出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特色。重点展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等。展示昆明市在生态文明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方面的工作成效、亮点工程。展现环保铁军精神、单位文化、未来展望等。要求主题突出,逻辑清晰,层次分明,内容准确、权威。
(三)设计风格与要求:庄重大气、简洁现代、环保节能,体现生态环境部门特色,与办公环境整体风格协调。设计需有创意、有特色,避免千篇一律。可合理运用象征、隐喻等艺术手法。色彩搭配和谐,主色调建议为党建红色、生态绿色等。优先选用环保、耐用、易清洁、防火等级符合要求的材料。鼓励使用可再生、可回收的绿色建材。
(四)工艺形式与技术应用:利用油画布、雪弗板打磨、喷漆、浮雕等制作工艺,制作高质量展板、立体字、图形符号、图片、文字说明等。要求制作精良,安装牢固、平整,细节处理到位,确保整体美观和安全。在功能要求上,要内容准确,富有宣传教育意义;视觉冲击力强,易于理解和记忆;整体视觉效果良好,提升环境品质;材料和技术应用需考虑长期使用的稳定性和维护便利性;所有设计、材料、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范,确保安全。
(五)项目实施要求:投标人需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详细了解现场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六)投标文件须包含初步的概念设计方案(含设计说明、平面布局图、效果图、主要材质说明等)。质量保证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人要求,质保期不低于1年。
三、购买项目的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熟悉相关工作流程、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选,不允许转包、分包。
(七)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内控制度执行。凡涉及采购需求的所有内容,均以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为准,不得擅自增减或修改。
四、服务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五、目标要求
按合同规定完成更新提升党建文化长廊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海
联系电话:0871-63966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