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补偿资金项目绩效评价(2025年))》项目(环境绩效评价部分)
2.预算金额:38万元人民币
3.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项目基本情况:落实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生态补偿二期协议和补偿资金管理要求,对潮白河补偿资金项目实施的环境绩效全过程跟踪评价。
5.采购人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人联系人:张成波
联系电话:0314-2297059
通讯地址: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77号1907室
二、采购需求
对2021-2025年潮白河流域生态补偿资金项目开展环境绩效评价,全面评价资金使用和目标成效,出具评价报告。
三、相关要求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补偿资金项目绩效评价(2025年))》项目(环境绩效评价部分),《关于印发承德市生态环境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承环办发〕37号)文件要求进行采购。
1.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通过“信用中国”( style="text-indent:43px;height:37px;">(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招标公示时间:2025年8月21日-2025年8月27日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28日北京时间 17:00止
4.招选文件领取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77号1907室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