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中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超声脊柱侧弯评估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超声脊柱侧弯评估系统 | 129 | 2.5 | 1 | 工业 |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129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所提供产品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如下资料:
1.1.投标产品属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
1.2所投产品为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如下资料:
2.1.投标产品属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
2.2.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的,营业执照应有经营或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内容);
2.3.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