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XXXX
联系人:XXX
电话:XXX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XXXXXXX
1.1.4
项目名称
长安汽车智能生产线改造项目
1.1.5
建设地点
XXXXXXXX
1.1.6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厂房外观改善,涉及改造的外墙总面积约5400平方米,厂房涉及改造部分的建筑面积为7257.1平方米,厂房原外立面为钢结构,改造后外立面调整为玻璃幕墙、铝幕墙及夹芯板幕墙,并根据外观改善工作内容相应调整厂房主体;门卫房改造面积约85平方米。
1.2.1
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XXXXXXXX外观改善(包括冲压厂房及涂装厂房建筑北侧立面改造,冲压厂房及焊接厂房西侧改造,焊接厂房及涂装厂房间连廊改造)和门卫改造所包含结构、建筑、电气、暖通、给排水、消防及相关附属设施工程,负责施工许可及相关验收工作办理;具体施工内容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1.3.2
计划工期
缺陷责任期
施工周期:总工期7 0日历天(预计4月5日至6月15日)。
其中:
冲压西侧区域改造:70日历天(预计4月5日至6月15日)。
焊接西侧区域改造:50日历天(预计5月1日至6月20日)。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