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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滩河流域(城区河段)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滩河流域(城区河段)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已由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北发改投〔2025〕14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城镇排水事务中心,代建业主为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管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争取专项债券资金及其他渠道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管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渝北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平滩河新桥水库至东方红水库段(长约13km),及其支流流域,集水面积约85km²,其中城区范围约38km²,包括双凤桥片区、木耳片区、新塘溪片区、机场北侧片区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和改造两岸临河排水管网,以及区域内错接、内涝积水改造和破损排水管网修复,共约18km;建设雨水调蓄池4座等。箱涵内错接排口新建截污管4.5km及相关附属设施。最大管径为1.6m。
2.3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158.34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对平滩河流域(城区河段)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含相关设施设备安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含:配合审计工作)及质量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包括“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一履职”即,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的监理职责。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550日历天(最终以实际开工和竣工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