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2025年二氧化碳化学剂组合吞吐技术服务
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2025年二氧化碳化学剂组合吞吐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该项目针对连通性差、注采不完善、难以通过注水方式补充能量的油井以及大型压裂失效油井,开展油井二氧化碳化学剂组合吞吐技术试验,在油套环空泵注液态二氧化碳及表活剂,利用二氧化碳补充地层能量、降低原油粘度、改善地层流体粘度和表活剂降低油水界面张力、改变岩石表面润湿性、溶解堵塞物等作用,扩大驱油范围、改善地层渗透率。与二氧化碳发挥气液协同作用,补充地层能量,提高波及和置换驱替能力。
(2)服务标准:乙方完成技术服务措施井平均单井累计增油大于等于增油标准量。按照招标结果、现场施工井数及实际注入量计算平均单井投入费用,若平均单井投入费用小于等于15.62万元,平均单井增油标准为120吨;若平均单井投入费用大于15.62万元,平均单井增油标准为平均单井投入费用÷15.62×120吨(结果取整,小数点后舍弃)。
工作量:40口井。
施工要求执行相关石油行业标准和油田公司标准。
施工价格以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7月14日下发的《第十采油厂2025年二氧化碳化学剂组合吞吐技术服务招标控制价格审核结果认证单》为最高投标限价。
项目实施周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8年8月31日(技术服务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效果观察期至2027年6月30日,质保期12个月,付款期限2个月)。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计划现场施工40口井,合同不得转让,不得违法分包和转包。
2.3 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08月31日(技术服务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效果观察期至2027年6月30日,质保期12个月,付款期限2个月)
2.4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辖区油井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640万元(不含税)
2.6 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1个标段: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2025年二氧化碳化学剂组合吞吐技术服务 估算金额640万元(不含税)
2.7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4投标人所使用的表活剂等药剂需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具由CMA认证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性能检验报告及不含有机氯报告,药剂检测性能需达到指标要求后方可施工。投标时提供证书、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非自产药剂需提供购买合同原件扫描件)。
3.5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施工(作业、服务)现场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人员、配置的施工(作业、服务)设备等施工(作业、服务)资源,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资源配置保持一致。否则经招标人查实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由此导致全部经济损失的赔偿追诉权;(2)中标人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产品、技术或方法,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瑕疵;如出现知识产权纠纷,入选选商(招标、谈判)的单位须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资源配置保持一致。否则经招标人查实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由此导致全部经济损失的赔偿追诉权;(3)中标单位二氧化碳碳源采购需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采购。
3.6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07月24日(招标公告起)至2025年07月31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日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在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领取发票咨询电话:0459- 5183118,更换发票咨询电话:0459-539538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R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年08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无须到达开标现场)。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6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包),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13265010019;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6.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爱国路51号
联 系 人:栾保龙
联系电话:0459-5727313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客服电话4008800114
电子发票咨询电话:0459-5395380
纸质发票咨询电话:0459-5199155
领取发票咨询电话:0459-5399138
招标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联系人: 韩国鑫
联系电话: 13936947986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公告附件:报名流程及异议须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