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村南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良村南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施 工已由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石高审循化投资【202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24 08:30:00至2025-08-15 08:44:59,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8-15 08:4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提出方式:本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招标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马潇 电话:0311-8509310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众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幸伟 电话:0311-83990151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石家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电话:0311-69098832
电子邮箱:hgyqxzspj@163.com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收费金额(元)
付费主体
良村南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施 工
0
无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众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高新区南二环东延-阿里山大街东北角京东城市(河北)数字经济产业园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祥泰路66号中冶盛世广场C区商业办公01单元1702
邮编:050000
邮编:050000
联系人:马潇
联系人:陈幸伟
电话:0311-85093105
电话:0311-8399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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