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承德市北道至大兴永农村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河北省承德市北道至大兴永农村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5-06-04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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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道至大兴永农村道路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衔接资金管理办公室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北道至大兴永农村道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围衔接【2025】15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批准机关名称) 以 关于北道至大兴永农村道路建设项目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围交政发【2025】74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衔接资金和其他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该项目起点位于朝阳地镇北道村,途径下地村,终点止于大兴永村东与国道G111平面交叉 。
2.1.2建设规模: 北道至大兴永农村道路建设项目,建设农村道路13.693公里,包括大兴永村3.3公里,下地村3.4公里,北道村6.993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宽6.5米 。
2.1.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7 月 4 日,完工日期 2025 年 12 月 31 日,计划工期 180 日历日。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施工标段。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 北道至大兴永农村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施工以及工程保修施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在2023或2024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年末数据为准)。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6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三级或以上等级公路新改(扩)建或改造工程施工业绩。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2024年6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工程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施工合同被解除。
3.1.5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 2022 年 6 月 1 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本公告新增3.7条: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本次招标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的份额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相应承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人员:项目经理
数量:1
资格要求:1、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
2、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有效期内(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人员:项目总工
数量:1
资格要求: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
在岗要求: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6-04 09:00:00
至 2025-06-10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ebztb.com/)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weichangjyzx.cn/wcggzy/)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6-25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ebeieb.com/)、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http://jtt.hebe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weichangjyzx.cn/wcggzy/ )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ebei.gov.cn/cd/cd_wc/ ) 、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weichangjyzx.cn/wcggzy/)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下载招标文件。
7.2报名须知:未按要求在招标通网站下载文件的造成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投标的后果自负。在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文件在网上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河北CA办理有一定周期,如未办理河北 CA,请及时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ebztb.com/进行咨询办理,河北 CA 联系方式:400-707-3355,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7.3潜在投标人如未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7.4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远程异地”评标;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异议,或递交至河北嘉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北省承德市开发区阳光四季城2地块A-2-2-1号楼2-30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联系电话:0314-228557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 0314-7521259
电子邮箱: xuzifeng1@qq.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北道至大兴永农村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投标人/供应商3000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嘉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木兰南路232号
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开发区阳光四季城2地块A-2-2-1号楼2-302
邮编:
067000
邮编:
067000
联系人:
郝瑞东
联系人:
王呈龙
电话:
0314-7526610
电话:
0314-2285570
传真: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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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598045552@qq.com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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