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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收坝水厂2025多功能阀采购项目(第二次)
投标人答疑汇总
项目名称:丰收坝水厂2025多功能阀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2140000-HW-BJ-2505-0393
问题1:比选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中第2.1条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向使用单位供货的满足下列要求的阀门供货业绩。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其代理品牌制造商的业绩可否作为有效业绩?
回答:投标人为代理商或者经销商的,可以提供本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供货业绩,也可以提供授权投标货物制造商业绩;但均不能提供制造商与代理商或经销商签订的合同。
问题2:针对“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条商务部分(B)评分标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其代理品牌制造商的相关资料是否可以得分?
回答: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条商务部分(B)评分标准中,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提供其代理品牌制造商的相关资料可以得分。
问题3:比选文件“第二章1.4.1项”对资格业绩的要求,以及“第三章2.2.4 项”类似评分业绩相关要求,均要求提供用户评价证明,且要求证明材料盖用户单位鲜章。因为厂家的用户证明会时常用于投标等相关使用,盖有鲜章的原件只有一份,故建议此条可否改为:提供对应合同用户评价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请予澄清,谢谢!
回答:业绩所对应的合同用户评价证明文件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复印件或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如复印件或扫描件不清晰,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比选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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