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与澄清预览公告
1、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E520526202500027I001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
:毕节威宁省级储备粮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原公告的标段编号
:E520526202500027I001001
原公告的标段名称
:毕节威宁省级储备粮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首次公告日期
:2025-05-14 16:10
2、主要内容
主要事项 :
澄清答疑
更正内容 :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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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 :
2025-05-19
3、其他补充事宜
关于毕节威宁省级储备粮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澄清答疑二
致各投标人:
我单位收到关于毕节威宁省级储备粮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E520526202500027I001)的疑义,现答复如下:
1、疑问:
我单位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财务要求中提供企业财务报表需含“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提出质疑:首先,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利润分配事项可以不单独编制利润分配表,可作为“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组成部分,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以“利润分配”项目列示。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企业,属于会计准则允许的“简单处理”,不违反合规性。投标人单位财务报表中能清晰反映利润分配的完整逻辑链条,利润分配事项在财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列示被允许,可以不单独编制利润分配表。
其次,招标人在其他招标的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项目中未单独要求提供利润分配表,仅提供利润表即可。而同类型的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却要求提供“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投标人可认为此条具有针对性。
招标人应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财务状况要求及3.5.1项近年财务状况中去除“提供利润分配表”的针对性要求或修改为:“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扫描件),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扫描件)。若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注: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即可、财务报表中利润分配事项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列示的可不用单独提供利润分配表)”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2、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不变。
特此回复!
招标人:贵州省粮食储备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9日
4、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贵州省粮食储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安新区湖潮乡数谷大道贵州好粮油展示中心
联 系 方 式:
1359501751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世纪城L组团11号楼8层3号
联 系 方 式:
18786120224
文件预览:补充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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