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年4月23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4]004092号-1
采购人(全称):湖南博物院(湖南省文物鉴定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招商积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博物院(湖南省文物鉴定中心)物业管理服务2025年——2027年采购项目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4]004092号3、项目内容:湖南博物院(湖南省文物鉴定中心)物业管理服务2025年——2027年采购项目4、是否分包:否5、项目负责人:梅勇6、联系电话:13077307388二、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59525222.16大写:伍仟玖佰伍拾贰万伍仟贰佰贰拾贰元壹角陆分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4、付款方式:全额付款:预付款:分期付款:国库集中支付成本补偿:绩效激励:三、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2025年03月26日,完成日期:2026年03月26日。总日历天数:365天。2、地点:湖南博物院3、方式:四、合同验收验收主体:湖南博物院验收方式:现场组织验收验收标准:国家行业强制标准五、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六、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25-03-26生效。七、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03月26日
合同订立地点:湖南博物院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金樊委
电话:073184535566
传真:
地址: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新里
托代理人:
电话:13975878025
传真:
地址:湖南省 长沙 芙蓉 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S层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田支行
帐号:8135866632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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