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检维修化学清洗框架(二次)
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检维修化学清洗框架(二次)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DQSH-FW-GKZB202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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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MTBE装置反应产物过滤器G1102AB | 316L | 根 | 5 | 210 |
33 | MTBE装置萃取水过滤器G1103 | 316L | 根 | 5 | 200 |
34 | 连续重整石脑油加氢进料过滤器SR101A | 316L | 根 | 7根*3次 | 700 |
35 | 连续重整石脑油加氢进料过滤器SR101B | 316L | 根 | 7根*5次 | 700 |
36 | 连续重整还原气过滤器SR301 | 316L | 根 | 5 | 450 |
37 | 连续重整燃料气过滤器SR901 | 316L | 根 | 5 | 260 |
38 | 石蜡加氢装置原料过滤器X-01AB、产品过滤器X-02AB滤芯清洗 | 304 | 根 | 112 | 350 |
39 | 一加氢柴油脱硫装置原料油反冲洗过滤器SR5101A/B金属楔形缠绕丝网过滤器滤芯699根 | 316L | 根 | 669 | 200 |
40 | 二加氢加氢裂化反冲洗过滤器SR3101AB、加氢精制反冲洗过滤器SR2101AB | 316L | 根 | 5 | 200 |
其他未包含部分参照同类型最高限价。
2.4.最终评标价格:
一标段为(第1.项合计评标单价)*0.7+(第2.项合计评标单价)*0.3(投标时此价格作为评比价格);三标段、四标段:需对每台设备进行上述分项报价;报价应包含清洗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材料费、人工费、设备台班等所有费用,否则视为废标。
单价按中标厂商所报的换热面积(没有标明换热面积的按照管束外表面积总和核算)、装液量对应的单价执行;按照二级单位确认清洗工作量进行核定,单台设备分别清洗管、壳程的分别核算工作量。其中一标段非碳钢设备和非碳酸盐垢类的折算系数按照下表执行:
垢类 | 碳酸盐或 磷酸盐水垢 | 铁锈 或油垢 | 硫酸盐等非 碳酸盐水垢 | 特殊难溶物料垢 |
|
K1 | 1.0 | 1.2 | 1.5 | 2.0 |
|
设备材质 | 碳钢 | 铸铁 | 不锈钢 | 铜 | 铝材 |
K2 | 0 | 0.2 | 0.3 | 0.5 | 0.8 |
化学清洗之外发生的必要措施费用、清洗废液处理及排放运输费用、设备离线清洗运输、吊装费用等由公司工程造价部按照相关要求核定计取,并予以结算。
2.5、技术要求
2.5.1、执行标准及依据
清洗施工及验收依据以下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a、《工业设备化学清洗质量验收规范》GBT 25146
b、《工业清洗质量标准》HGT 2387
c、《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清洗施工及验收规范》SHT 3547
d、《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
e、《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技术规范》GB50484
f、《大庆石化公司工业设备化学清洗管理规定》
2.5.2、清洗指标
2.5.2.1.腐蚀率及腐蚀量
指 标 设备材质 | 腐蚀率 | 腐蚀量 |
g/m2.h | g/m2 |
碳钢类 | ≤5 | ≤72 |
不锈钢类 | ≤1.5 | ≤20 |
紫铜 | ≤1.5 | ≤20 |
铜及合金 | ≤1.5 | ≤20 |
铝及合金 | ≤1.5 | ≤20 |
2.5.2.2.除垢率与洗净率
指 标
污垢类型 | 除垢率 | 洗净率 |
% | % |
碳酸盐垢 | ≥95 | ≥95 |
硫酸盐垢和硅酸盐垢 | ≥85 | ≥85 |
锈垢 | ≥95 | ≥95 |
油垢 | ≥95 | ≥95 |
其他垢型 | ≥85 | ≥85 |
注:其它垢型是指除碳酸盐、硫酸盐、硅酸盐、锈垢、油垢以外的其他各类垢型,如:积炭垢、物料垢等。 |
2.5.2.3.除垢率以监测管样的测试结果为依据,如没有监测管样,可人工外观目视估算测量。无法测量外观的,将按设备投用后,测量运行参数作为参考。
2.5.2.4.清洗后设备内的有害残液、残渣应清除干净,并应符合相应的标准。
2.5.2.5.设备被清洗表面应无二次浮锈和过洗现象,应形成完整的钝化膜。
2.5.6.废液处理
2.5.6.1废液就近直排:
化学清洗初期水冲洗废液排放:由使用单位联系质检中心分析排放废水pH 值、COD(铬法)、油含量(油冷器),pH 调节到6 ~ 9,水汽技术中心确认签字后,清洗单位出具“工业设备化学清洗初期水冲洗废液就近排放确认单”(附表5),经使用单位相关部门确认满足排放指标要求签字后,方可按指定地点就近排放。若达不到排放指标要求,按化学清洗废液接收程序办理。
2.5.6.2废液接收程序:
2.5.6.2.1 不允许采用亚硝酸盐作为钝化剂,避免对活性污泥造成影响。
2.5.6.2.2 清洗单位首先将清洗废液pH 调节到6 ~ 9。
2.5.6.2.3使用单位负责联系质检中心测定清洗废液 COD(铬法)含量,采用硝酸或氨基磺酸等药剂酸洗的设备要分析废液的总氮含量,并统计清洗废液量。
2.5.6.2.4水汽技术中心确认签字后,清洗单位出具“工业设备化学清洗废液处置接收确认单”(附表6),经属地单位相关部门确认签字后(存档备案),运送到废液接收单位 (注:雨季时须提前联系废液接收单位是否可以接收)。
2.5.6.2.5接收清洗废液的单位要建立接收记录,记录接收时间、数量、储存罐(池) 液位情况,将清洗废液确认单存档备案。
2.5.7.清洗单位要对清洗后的药液、废渣、废液等及时回收处理。不能处理的废渣和废液及时提供给属地单位统一合规处理,严格执行大庆石化公司环保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服务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中国锅炉与锅炉水处理协会或中国工业清洗协会颁发的工业设备化学清洗A级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中国锅炉与锅炉水处理协会颁发的项目负责人有效资格证书或中国工业清洗协会颁发的工业清洗项目经理职业技能证书,提供近6个月(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下同)社保证明材料;施工人员持有中国锅炉水处理协会颁发的工业设备清洗人员资质证书或中国工业清洗协会颁发的工业清洗职业技能证;安全人员具有市级及以上应急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有效证书,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企业资质、人员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业绩要求:必须提供至少1份自2021年1月1日(含)至开标之日在石油化工行业承揽过的相应设备(换热设备、塔、储罐、填料、管线、反应釜夹套、过滤器、泵体及附件至少其中之一)清洗成功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及用户业绩证明(业绩证明要有联系人、联系方式、甲方使用后评价并加盖用户单位公章,详评业绩同此要求)。
三标段: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服务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业绩要求:必须提供自2017年1月1日(含)至开标之日业绩证明材料;
(1).乙烯装置裂解炉对流段盘管表面烟垢清洗业绩至少1项,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含一份对应的以下材料:
①采购合同复印件
②发票复印件
③清洗前后对比图片(要求清洗后照片中清洗物表面干净可见金属本体,可见金属本体无可见烟垢,详见本招标方案中第六项技术要求中标准规范要求)。
④经使用单位设备部门出具的使用报告并加盖该设备部门公章,使用报告附用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使用报告用户应有乙烯装置裂解炉对流段盘管表面清洗成功使用的结论(清洗成功使用的结论中应有清洗后排烟温度降低10°C以上说明)。
(2).重油炉受热面表面管烟垢清洗业绩至少1项,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含一份对应的以下材料:
①采购合同复印件
②发票复印件
③清洗前后对比图片(要求清洗后照片中清洗物表面干净可见金属本体,可见金属本体无可见烟垢,详见本招标方案中第六项技术要求中标准规范要求)。
④经使用单位设备部门出具的使用报告并加盖该设备部门公章,使用报告附用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使用报告用户应有重油炉受热面烟垢清洗成功使用的结论(清洗成功使用的结论中应有清洗后排烟温度降低10°C以上说明)。
(3).提供本次清洗所使用清洗剂PH=6~9的检测报告(省级及以上精细化工机构检测报告)。
(4).提供本次清洗所使用清洗剂为锅炉烟垢清洗剂证明(提供省级及以上专业机构出具的证明)。
四标段:
1.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服务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中国锅炉与锅炉水处理协会或中国工业清洗协会颁发的工业设备化学清洗A级,同时具有工业设备高压水射流清洗B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中国锅炉与锅炉水处理协会颁发的项目负责人有效资格证书或中国工业清洗协会颁发的工业清洗项目经理职业技能证书,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施工人员持有中国锅炉与锅炉水处理协会颁发的工业设备清洗人员资质证书或中国工业清洗协会颁发的工业清洗职业技能证;安全人员具有市级及以上应急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有效证书,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企业资质、人员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业绩要求:必须提供至少1份自2021年1月1日(含)至开标之日有石油化工行业化学清洗成功应用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用户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用户出具业绩证明材料内容应至少包括:项目名称、使用装置、清洗时间、对清洗效果认可的描述、使用单位或其相关部门盖章。同时须提供业绩对应的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三个标段通用要求:
1.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承诺:
(1).服务质量承诺:在大庆石化公司有业绩的投标人承诺质保期内发现1次及以上化学清洗质量问题的,扣除质保金并终止合同;造成设备损坏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损失赔偿,赔偿包括设备本体费用及后续恢复所需费用。在大庆石化公司有业绩的投标人除承诺以上要求外还需在大庆石化公司进行清洗模拟实验。清洗过程及结果由机动设备部组织相关部门全程跟踪及验收,验收标准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方案第六项技术要求,如发现不符合大庆石化公司质量控制验收标准相关条款的,招标人有权在公示期内取消其中标资格,在合同执行期内则终止合同并取消今后在大庆石化公司进行化学清洗投标资格。如果排名第一的单位被取消资格或终止合同 ,中标单位按排名顺序进行顺延。在合同执行期内,如果清洗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清洗效果及指标要求,当次清洗不予结算,同时对其进行当次清洗费用50%的罚责,造成甲方损失的进行原价赔偿。
(2).服务能力承诺:非大庆本地投标人,为确保及时有效完成临时抢修任务,投标人需承诺:若中标,合同签订前在大庆地区设立办事处(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并配备保运人员,投标人须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书。
(3).工期承诺: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化学清洗项目1次,扣除质保金;2次及以上的,终止合同;影响生产效益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损失赔偿。
(4).响应承诺:中标单位应承诺在24小时内响应到达现场,遇到生产应急的需要在二级单位要求合理时间内随时响应并到达现场。发现1次未按时到达现场扣除3%质保金;2次及以上的,终止合同;影响生产效益或造成设备损坏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损失赔偿。
(5).资质及业绩承诺:中标单位须承诺所提供的人员资质证明、单位资质证明及业绩证明等材料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造假的,在公示期内取消其中标资格,在合同执行期内则终止合同并在中石油系统内进行通报。
注:企业信誉,投标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和大庆石化公司通知公告为准。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04-17 17:00:00至2025-04-22 23:59:59,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 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4.1.3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 一标段1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三标段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四标段7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04-28 8:20:00(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异议的提出与受理
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机动设备部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兴化大街 邮政编码:163714
联 系 人:鞠琳莉 联系方式: 0459-6915624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8室
项目负责人:崔立文 邮政编码: 163714
电 话:0459-6411209 电子邮件:cuilw169@petrochina.com.cn
8.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附件:注1. 投标人电子交易平台简易手册.pdf
附件:注2. 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