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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资审公告
2022-06-23最高限价公示
2022-06-23
南通市中央创新区科创中心一期(南通高等研究院)/A-2项目紫琅科技城W7#楼5-13层办公室、近山及观南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中央创新区科创中心一期(南通高等研究院)/A-2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中央创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紫琅科技城W7#楼5-13层办公室、近山及观南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创新区内;
2.1.2建设规模:紫琅科技城W7#楼5-13层办公室建筑面积约11415平方米;近山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观南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投资金额约2080万元。
2.1.3工期要求: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07月;计划竣工时间:2022年10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示的地面、墙面、天棚装饰及相关的水电安装、消防改造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指以下两点: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与本投标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且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或总经理。
特别: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壹级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17年6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楼、公寓、商住楼、厂房、仓储建筑、室外工程及简单的配套用房)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注:
(1)须同时提供单独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2)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或交易中心备案,若没有备案,则须由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出具证明(证明材料须包含项目名称、金额、各主体单位名称等主要信息)或提供该业绩中标结果公示的官方链接网址及完整截图或提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进行信息要素归集的相关截图,否则不予认可(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3)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联合体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部分;如投标人独立(非联合体形式)承担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部分。如业绩资料中未载明其承担部分的内容及金额的,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4)包含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施工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工程不予认可,如总包合同范围内装饰装修工程作为专业工程暂估价单独招标分包且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该分包单位业绩予以认可。
(5)上述业绩材料中未体现合同金额的,则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第三方咨询单位公章的结算审计报告并同时提供建设单位联系人、岗位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
(6)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材料未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还应提供能体现该项目经理的相关佐证材料,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这三项证明材料中载明拟派项目经理,则载明的项目经理须为同一人,如为变更后的项目经理需提供经业主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备案材料(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工程完成 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
3.3.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3.3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3.6企业具备有效的信用手册。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因信用手册版本更新,新办理信用手册的投标企业须同时将信用手册封面及扫描封面二维码后的人员界面截图一并上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信息须列明在人员界面截图中,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 6 月 23 日至2022年 7 月 4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 7 月 4日 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南通市中央创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南通崇州大道60号紫琅科技城6号楼
| 地址:
| 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幢14楼1412室
|
| 联系人:
| 马海峰
| 联系人:
| 崔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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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 0513-59000023 | 电话:
| 18051668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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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电话: | 0513-59000021 | 电子邮箱:
| 1554928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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