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已由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2022-1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护坝4.5千米,其中一标段:新建护坝2.62千米;二标段:新建护坝1.88千米
2.2招标范围:新建护坝4.5千米,其中一标段:新建护坝2.62千米;二标段:新建护坝1.88千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3信誉要求:开标当日查询,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6-10 09:00至2022-06-1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6-3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晟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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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承德市丰宁县
| 地址: | 承德市双桥区下营房银都海棠园1#楼05-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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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68350
| 邮编: | 06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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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周昕泽
| 联系人: | 王维、王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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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18232238088
| 电话: | 0314-206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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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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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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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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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977696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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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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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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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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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源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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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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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501312320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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