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国凯大道站-金桥客运站)轨道动态几何状态测试及弓网关系测试项目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宁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那洪-金桥客运站)初步设计的批复(桂发改交通〔2017〕80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南宁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国凯大道站-金桥客运站)轨道动态几何状态测试及弓网关系测试项目
项目招标编号: NNGD-05-GWCS-2021
建设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建设规模: 南宁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为联系城市西南-东北方向的辅助线。线路南起那洪,北至四塘,其中一期工程起点为国凯大道站,终点为金桥客运站。一期工程线路全长20.215km,全部为地下线,共设车站17座,其中换乘站6座。全线最大站间距2271m(旱塘站至新阳路站),最小站间距833m(国凯大道站至那洪立交站),平均站间距1219m。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
检测服务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线路开通初期运营止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划分:(如有) 1个标段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检测服务包括以下内容:(1)轨道动态几何状态测试;(2)弓网关系测试;包括:接触网动态几何参数测试;弓网燃弧指标测试;弓网动态接触力测试;受电弓垂向加速度(硬点)测试。
工期要求:2021年9月底前需完成轨道动态几何状态试验及弓网关系试验测试;2021年10月底前需提交符合《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第1部分:地铁和轻轨》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要求的测试报告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具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
3.2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起以来承接过至少一个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轨道动态几何状态测试或弓网关系测试的类似检测项目业绩 [证明文件: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文件中应能体现出合同甲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采购内容等内容,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投标人业绩须是其自身的,不能是其母公司或子公司的;不接受联合体、分包业绩,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以附件形式附于网本项目招标公告下,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或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开标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5.2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通过现场递交或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1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可自行安排授权代表(限1人)现场参加项目的开标活动,并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如评标评审过程需要)。
5.2.1邮寄快递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逾期送达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8: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3楼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收件人:杨灵洁;联系方式:0771-4915688、4915558、4915200。
各投标人邮寄递交投标文件时,请认真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手机等相关信息。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安排授权代表(限1人)现场参加项目的开标活动,并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如评标评审过程需要)。投标人不参与开标活动的,项目开标当天联系人要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配合提供开标会材料进行签到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即8时30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开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不予受理。
5.3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入交易现场的所有人员须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检测、身份登记等,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方可参加现场交易活动。本项目开标会过程中所有需要投标人签字确认的表格,如投标人不安排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的,不影响开标过程。开标会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全流程见证,行业主管部门现场监督完成开标会工作。本项目开评标结束后,在开评标结果公示中增加唱标结果的公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http://www.nnggzy.org.cn)网上发布。
7. 交易服务单位
8. 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771-5535031)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云景路69号 地 址: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3楼
邮 编: 530022 邮 编: 530000
联 系 人: 张磊 联 系 人: 杨灵洁
电 话: 0771-2338666 电 话: 0771-4915688
传 真: / 传 真: 0771-4915558
电子邮箱: 337230805@qq.com 电子邮箱: gxguoli@126.com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