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海南石油分公司2021年排污许可环境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海南石油分公司2021年排污许可环境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海南 |
发布时间: |
2021-04-19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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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2021年排污许可环境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
2021年排污许可环境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NGT001-21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2021年排污许可环境监测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2021年排污许可环境监测项目。
2.2 招标范围: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所属油库、加油站
2.3 建设投资:检测要求加油站单站最高限价2.2万元/年,3座油库最高限价36万元/年。
2.4 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有效期至2022年4月30日。
2.5 计划报告出具日期:从现场检测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
2.6 项目地点:已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所属127座加油站及3座油库
2.7 服务内容:对招标人所属的加油站、储油库的排污许可证提供证后监测、证后管理技术服务工作(包括每年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之前上报季度执行报告,每年1月31日之前上报年度执行报告,在要求的时间内将检测数据发布系统,负责跟环保主管部门及技术审核单位进行沟通协调、提供环境管理台账填写、证后整改、证后变更等相关技术咨询与指导服务),并承担因服务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所有环保部门的罚款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监测内容:
1.根据加油站排污许可证副本所写明的废水、废气、噪声所需要进行监测因子(监测依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储油库、加油站》(HJ1118-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HJ819-2017)、《排污许可证副本》;
废气:企业周边界废气(非甲烷总烃)
废水:pH值、氨氮、总氮、总磷、悬浮物、石油类、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
噪声:噪声(昼夜监测)
2. 根据油库排污许可证所写明的废水、废气、噪声所需要进行监测因子(监测依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储油库、加油站》(HJ1118-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HJ819-2017)、《排污许可证副本》;
废气:油气回收系统排放口(非甲烷总烃)、企业周边界废气(非甲烷总烃)
废水:pH值、悬浮物、石油类、氨氮、化学需氧量、总有机碳、总余氯、色度、浑浊度、嗅和味、溶解性总固体、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总大肠菌群、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雨水:氨氮、石油类、化学需氧量
噪声:噪声(昼夜监测)
2.8 技术要求:主要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储油库、加油站》(HJ1118-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HJ819-2017)、《排污许可证副本》、《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海南省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检测,并出具国家认可的检测报告。标准执行顺序为:首先执行海南最新地方标准,如无最新在用地方标准,执行最新在用的国家标准。
2.9 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招标控制价1900000.00元(壹佰玖拾万元整),开展海口、定安、文昌、澄迈、万宁、琼海、琼中、屯昌等8个市县的70座加油站以及马村、洋浦、清澜三座油库的排污许可环境监测。
第二标段:招标控制价1254000.00元(壹佰贰拾伍万肆仟元整),开展乐东、五指山、保亭、三亚、陵水、临高、东方、昌江、白沙、儋州等10个市县的57座加油站排污许可环境监测。
2.10 申请人可任意选择两个标段申请投标;投标后最多可中标一个标段。
2.11 标段招标范围:详见附件(排污许可环境监测站点统计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注册资金在人民币800万元及以上(含800万元)(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含二维码)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告发布后变更注册资本视为无效。
(2)投标人须具有CMA资质,其中包含废气、废水、噪声检测资质,并包含本项目招标公告2.7项要求的所有监测因子(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投标人若为法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具有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及资信等级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需提供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提供查询结果页面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截图的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7)提供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石化行业排污许可证申报并证后监测服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增值税发票一张、审核证明文件(投标人是否按合同约定已经完成检测服务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审核证明文件原件核查】。
(8)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发布处罚通报并限制投标的单位和招标人限制投标的单位,在限制投标期限内,不能参与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2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工作日,下同),在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人民大道33号振信大厦南楼502室,持标书费转账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盖章,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为现场报名,购买文件不接受现金,潜在投标人采用对公账户银行转账方式,通过公司账户转账应备注投标人简称及项目名称简称+报名费(例如:XX公司,XX项目报名费),收款方为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见公告第10条。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要求购买及支付采购文件费用的潜在投标人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报价的资格。
5. 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标段一:¥30000.00元;标段二:¥20000.00元。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由其基本账户银行开具。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10日9时30分。
6.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6.3递交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人民大道33号振信大厦南楼502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年5月10日9时30分。
7.2开标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人民大道33号振信大厦南楼502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77号;
邮编:570300;
联系人:周工;
电话:0898-68680918;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人民大道33号振信大厦南楼502室
邮编:570000;
联系人:周工;
电话:0898-65353337;
账户: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账号:8981 23012 00000 57220
开户行: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甸岛支行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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