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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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学会巷145号滨江苑小区1单元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4-22 10: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DHZ2021CG017
2、项目名称:城固县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4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城固县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1批,
采购预算: 400,000.00元,
项目概况: X光机、安检门、防爆罐、身份识别系统(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单位自用;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
质保期(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4-24 00:00:00
至 2021-05-08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2020年度的供应商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证明)或自拟格式内容出具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声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1年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
(7)供应商应在谈判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报告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须出具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注:1、不同性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提供合法资质;特殊行业投标人的分支机构投标,还须出具其主管单位或总公司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书;特殊行业投标人的分支机构投标的,财务状况、税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等由主管单位或总公司代缴(代管)的,提供其主管单位或总公司相应证明材料及情况说明。
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按废标处理。
3、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4-16 18:00:00
止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学会巷145号滨江苑小区1单元4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注:(1)购买谈判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文件售后不退。(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4-22 10:00:00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学会巷145号滨江苑小区1单元4楼(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城固县人民法院
地址:城固县博望镇民主街35号
联系人:城固县人民法院经办
电话:721133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克
电 话:0916-2697988
传 真:0916-2697988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学会巷145号滨江苑小区1单元4楼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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