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
项目概况:苏州市吴江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吴江区区级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委托协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4月21日13: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HCA2021-WJ-C-009
项目名称:吴江区区级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委托协审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
第一采购单元: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第二采购单元: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最高限价:第一采购单元: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190000.00)
第二采购单元: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190000.00)
采购需求:
1.项目简介:根据《吴江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吴政办【2012】13号)文件规定,苏州市吴江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对区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概算、预算、决算进行评价与审查,对项目资金使用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和追踪问效,并合理地审定投资项目支出。为加强评审工作履职所需的辅助性服务,吴江区评审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要求采购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预算审核等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2.拟成交服务供应商:每个单元1家。
3.项目考核方式:按磋商文件及后附造价协审工作考核规范要求考核。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质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以分支机构参磋商活动,则应取得总公司授权,并提供授权委托书,符合造价行业规范。在本次磋商咨询服务期内,本项目各单元成交服务供应商应与咨询报告出具单位一致。履行本项目合同期间出现违背上述约定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协审服务合同。
注:(1)咨询服务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咨询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咨询服务商单位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工程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械租赁等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社会咨询企业独立性的,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3)咨询服务商应承诺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0号相关规定。
(4) 成交单位不得接受采购单元内各项目的预算(标底)编制委托;如因情况不明时,接受了采购单元内的部分项目的预算(标底)编制工作,则中标后该项目的预算(复核)工作交予下一采购单元的中标单位复核。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6日。
(二)、地点:各响应单位必须通过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端(http://211.143.240.34:7090/wjhy/)进行该项目网上报名,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技术咨询人员:朱工,咨询电话:0512-63985015,QQ号:578897795。
(三)、方式:
1、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会员网上交易”系统注册企业基本信息,上传扫描件,提交备案通过。
2、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通过CA证书登录。登录后通过采购项目类别和内容查找拟报名的政府采购项目,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显示报名成功确认单以供。
3、现场公布。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按规定时间至磋商现场,响应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进行供应商报名公布,现场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查询记录表。
4、文件获取。采购人、代理机构在“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电子采购文件,报名供应商从“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
5、补充通知。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或“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四)、售价:招标文件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4月21日13:30
接收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998号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4月21日13:30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998号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二)、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
(三)、供应商、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高新路475号万森大厦1002室
联 系 人:胡美芳 联系电话:0512-63159288
(四)、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3982390
(五)、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重点地区的来苏、返苏人员,在苏隔离观察(留验)未满14天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5)参与开评标活动所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并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2、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投标须知:所有投标进场人员进入开标现场应携带个人身份证,事先填写《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交易项目人员信息登记表》(见磋商文件附件格式,加盖响应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同递交)。响应单位到场代表须身体健康,持健康码绿码并佩戴口罩。否则如因无绿码或生病等原因不能进入开标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疫情期间投标规定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网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活动现场管理细则(试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吴江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联系人:谢婧 联系电话:0512-63327971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人民路300号人社大厦16楼1607室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高新路475号万森大厦1002室
联系电话:0512-63159288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暨兴、浦行健
电话:0512-63159288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请各单位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