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号:(谈)2021031500010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地铁三号线一期工程
土建施工第八合同段项目经理部钢材、水泥
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ZTBJGCJ-WS2021-15TP
1. 采购条件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地铁三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八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领导小组对《关于中铁北京局六公司沈阳地铁项目钢材集采的申请》的批复意见,工程项目所需钢材水泥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地铁三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八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现采购人委托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中心组织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采购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十二届第86号);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8〕698号);
2.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3.1项目概况
沈阳地铁三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八合同段,主要包括一个明挖车站、两个盾构区间,即于洪新城站、大通湖街站~于洪新城站区间和于洪新城站~凌空站区间。
于洪新城站计算站台中心里程为DK23 317.149,车站左线起、止里程为右DK23 168.249~右DK23 403.149,右线起、止里程为右DK23 139.806~右DK23 403.149。车站主体结构:本车站为地下两层单柱双跨岛式站台车站,地下一层净高5.25m,地下二层净高6.25m。车站总长263.338m,其中两层段长度为234.9m,车站标准段宽20.7m,小里程盾构井段宽24.8m,大里程端宽度24.05m,车站有效站台宽度12m、长度118m。顶板覆土约3.8m,标准段底板埋深约17.70m,盾构段底板埋深约19.60m,车站基坑宽度12.15~24.90m,长度263.438m。车站主体结构采用明挖法施工(跨路口段局部采用盖挖法施工),基坑围护结构采用钻孔灌注桩(φ800@1200 mm)加内支撑的支护型式,桩间挂网喷射混凝土封闭, 结合坑外管井降水方案,盖挖段采用军便梁临时路面系统。车站附属结构:本站共设置4个出入口,2个安全出口及2个风道。风道分别位于车站两端,地面风亭均采用敞口形式,1、2号风道均为单层风道。
3.2采购内容
物资品种、交货地点及包件划分等见附表一。
4、竞标人资格要求
4.1钢材竞标人资格要求: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以下合格分供方公司(详见下列名录)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有由提供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生产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允许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进行投标;
合格分供方公司名录如下:
1、鞍钢集团公司(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本钢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承德分公司、邯郸分公司和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首钢总公司(集团)(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和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5、西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西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6、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7、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8、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能力要求:代理商或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2017年至2019年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至少一份财务报告)。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钢材年产5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拥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的产品必须具有近连续2年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供货业绩要求:2017年至2019年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的供应业绩(至少一份),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标或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
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5. 谈判文件的获取
5.1本次谈判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谈判文件获取程序:
5.2.1注册:潜在竞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客服热线4006-010100)
5.2.2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竞标人请在谈判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采购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网上《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注:须设置为开标后自动解锁。
5.2.3购买谈判文件: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竞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18日17时00分前将竞标申请表(附表二)、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竞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执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zhaobiao@ztbjj-wm.com邮箱。潜在竞标人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谈判文件售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足额转入到谈判组织单位指定账户。
账户信息:账户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苏州桥支行
账 号:1105 0193 3600 0000 0173
如遇汇款问题,联系人信息:宋宇鸿 18332763575。
在汇款单上注明沈阳地铁、2021-15TP、所竞标包件号、标书费,汇款单位名称与竞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谈判组织单位收到信息核实后,潜在竞标人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谈判文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一,竞争性谈判文件标书费售后不退。购买标书的费用不提供发票,
标书费与谈判保证金应分开汇入,因竞标人未按照公告要求操作而带来损失,采购人将不予处理。
6. 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请于竞标截至前一天17:00前汇入指定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沈阳地铁、2021-15TP、所竞标包件号、保证金,不接受个人汇款及现金,谈判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竞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以便财务及时查账。如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备注导致谈判保证金被退回,后果自负。未按期汇入谈判保证金的,其竞标文件作否决处理。谈判保证金待谈判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谈判文件规定不计息退还竞标人。注:标书费与谈判保证金须分开汇款,因竞标人未按照公告要求操作而带来损失,采购人将不予处理。
账户信息:账户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苏州桥支行
账 号: 1105 0193 3600 0000 0173
如遇汇款问题,联系人信息:宋宇鸿 18332763575。
7. 竞标文件的递交
7.1 竞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上午9时00分(即为谈判时间)。
7.2竞标文件递交和谈判地点:本次谈判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谈判,竞标人谈判开始前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并上传有盖章、签字的竞标文件扫描件(PDF版本)1份及可编辑Word版本1份,竞标人无需提交纸质版竞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开标。
7.3本次竞争性谈判需按照谈判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的二次报价,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和上传竞标文件的竞标人,采购人不予受理。
7.4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平台及媒介发布通知。
8. 发布公告的平台及媒介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
{本网站(http://www.{wz_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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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中铁北京局采购租赁信息平台)
9.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地铁三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八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王正伟
电 话:13527140989
电子邮件:2633765671@qq.com
组织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中心
联 系 人:何国栋
电 话:15600950309
电子邮件:zhaobiao@ztbjj-wm.com
10.公告附件
附件一、物资谈判公告附表
附件二、竞标申请表
附件三、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物资设备管理中心
2021年3月15日
附件1:附件6:2021-15TP沈阳地铁钢材谈判公告.docx附件2:附件:钢筋加工图纸.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