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28948527.77元,要约价按财审价下浮10%(含暂列金),要约价为:26260122.97元。
2、本工程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招【2017】1号)和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饶府办字【2019】66号文中的“报价承诺法”及标准示范格式文本(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相关文件、电子化开评标)。相关的其他补充要求会在网上及时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3、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在参加开标会时须根据《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进行信息登记入录且审核通过,并在“住建云”上查询到相关信息的企业(即本项目所拟派建造师、关键岗位人员等相关人员须与“住建云”单项工程投标登记中一致,须在投标时附上查询网址及截图供评标专家查询,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方可参加本工程投标。
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八大员,以上拟投入人员必须是本企业正式员工,同时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前满足6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拟投入所有人员不得为同一人;拟承担本工程的建造师不得有其它在建工程,否则招标人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注: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税总函〔2020〕33号)及各省实行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对于提供满足本项目所要求的社保证明材料,江西省内投标人按《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11号)执行,外省投标人按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执行。
5、中标人应按饶府办字[2011]20文件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6、按饶建发【2018】30号文规定,施工企业必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刷脸考勤管理规定。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中标企业一律不得转包本工程,所有管理人员和重要施工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员工,发现有违反本规定行为,招标人可以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且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一律不予退回,并将违规行为报行政主管部门。
9、本项目执行饶府厅字〔2019〕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管理办法(试行)》、饶府发〔2019〕13号文《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饶市工程建设领域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0、投标人需提供一个开标当月前近60个月内[不含开标本月度,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已竣工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在 2626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上述业绩达到80%即可)。同一工程必须提供3种以上(含3种)能证明投标企业施工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必备),施工合同、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施工图纸、施工许可证等,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 2009 年 1 月 1 日以后江西省内工程项目中标业绩的,其业绩应当在“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项目数据——(检索拟查询业绩名称)——项目活动——招投标或施工许可”或者在“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中标数据(从原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业绩中迁移出)”可以查询到的数据信息业绩,提供外省项目业绩的,应当在外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官方网站上公示并可查询;投标企业提供的企业业绩在所要求的网站不可查询的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投标人在资格审查送审文件中应提供业绩查询路径(业绩网上查询结果必须与所提供材料原件一致,文字证明材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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