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工程-公开招标-2021-DCZX024-湖里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外包-招标公告
2021年03月10日 18:17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湖里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外包品目服务/其他服务采购单位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检察院行政区域厦门市公告时间2021年03月10日 18:17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3月10日至2021年03月17日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3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38号华强企业大楼6楼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时间2021年03月31日 09:30开标地点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38号华强企业大楼6楼开标厅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生项目联系电话15201883508采购单位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检察院采购单位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100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2-3577394代理机构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38号华强企业大楼6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先生 15201883508附件:附件1投标报名表DC - .docx
项目概况 湖里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外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38号华强企业大楼6楼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DCZX024 项目名称:湖里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外包 预算金额: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湖里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外包,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最近一期的年报或季报,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是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或者是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资格审查小组将在资格评审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search/cr/)和“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获取供应商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中存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0日 至 2021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38号华强企业大楼6楼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若邮购邮费到付,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缺漏或丢失,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投标人下载页面附件里的报名表格,填写后扫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13850080770,邮箱:xmdacheng2021@163.com。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38号华强企业大楼6楼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工本费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名: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税保支行账 号:35150198660100000643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经三路支行账 号:4100 1523 0990 5250 0585购买标书及投标保证金联系方式:胡女士,联系电话:13850080770,邮箱:xmdacheng2021@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100号 联系方式:0592-35773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38号华强企业大楼6楼 联系方式:李先生 152018835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15201883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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