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通用车辆防碰撞系统安装采购项目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信息安全设备/其他安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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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3月09日 08:2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3月09日至2021年03月1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储广场E座801 |
开标时间 | 2021年03月30日 10:00 |
开标地点 | 天津市节能大厦26层 |
预算金额 | ¥96.6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唐杨志 |
项目联系电话 | 15097909375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先生 联系方式:17695917420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储广场E座801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唐杨志 联系方式:15097909375 |
项目概况
通用车辆防碰撞系统安装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储广场E座8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LZLAE-W1003
项目名称:通用车辆防碰撞系统安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6.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6.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大车防碰撞系统59套,小车防碰撞系统5套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包含相关内容);(2)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依法取消开户许可证的可以提供开户行提供的开户证明);(3)供应商具有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 2021 年 2 月01 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4)依法缴纳的 2020年以后任意三个月的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零缴纳的须提供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 (5)依法缴纳的2020年以后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在“”(www.ccgp.gov.cn)系统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9日 至2021年03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储广场E座801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报名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节能大厦26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持以下证件需查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 A4 纸复印件壹套
包含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需携带授权委托书),现场登记报名或电话联系后将资料的扫描件发到邮箱1263397972@qq.com 报名,并将纸质版报名资料邮寄到我单位,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天津市
联系方式:王先生 联系方式:176959174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储广场E座801
联系方式:唐杨志 联系方式:150979093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杨志
电 话: 15097909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