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县荣乌高速公路(容城段)沿线环境整治提升一期项目施工招标公告,I1301000075029269001G01,
容城县荣乌高速公路(容城段)沿线环境整治提升一期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城县荣乌高速公路(容城段)沿线环境整治提升一期项目施工已由容城县改革发展局以容城县改革发展局关于容城县荣乌高速公路(容城段)沿线环境整治提升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容改发投资字〔202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容城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容城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荣乌高速公路(容城段)两侧。
2.1.2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33918664.72元。一标段:10016815.69元;二标段:10910701.46元;三标段:12991147.57元。
2.1.3项目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为荣乌高速公路(容城段)沿线进行景观、绿化环境整治提升,主要包括西入口节点和城市提升段,总面积约278680平方米,具体如下:西入口节点:包括绿化工程、照明工程,景石、挡墙、施工通道(养护通道)等景观工程,以及高速公路防护围栏内侧杂木清理,总面积约167425平方米。城市提升段:包括道路沿线两侧景观绿化工程,广场、慢行道的铺装、景观绿化工程,以及高速公路防护围栏内侧杂木清理,总面积约111255平方米。
2.1.4计划工期: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1年4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养护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2招标范围:2.2.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内容。
2.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标段一:位于荣乌高速(西入口节点)北侧,设计总面积8917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照明工程,景石、挡墙、3m养护通道、原有树木移除、绿化种植、地形土方等;
标段二:位于荣乌高速(西入口节点)南侧,设计总面积7825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照明工程,景石、挡墙、3m养护通道、原有树木移除、绿化种植、地形土方等;
标段三:位于荣乌高速(容小路)段南侧,设计总面积11125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原有树木移除、树木移植、绿化种植、3m养护通道、铺装工程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以招标公告倒算,以竣工或交工或完工报告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工程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的园林景观工程或市政绿化项目业绩(或包含园林景观工程或市政绿化工程施工内容且施工内容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业绩) ;
3.1.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无需提供附注部分。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4信誉要求:/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3-02 09:00至2021-03-06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注:投标人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按照“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投标人)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注册并核验通过后,即可在通用项目管理V3.0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上自主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若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3-24 09:30:00,地点为 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容城县金台西路 109 号)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容城县自然资源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容城县奥威路93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
邮编: |
0717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人: | 李炫、冯少华 |
电话: |
0312-5605059
| 电话: | 0312-5666156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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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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