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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垃圾分类宣传物料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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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垃圾分类宣传物料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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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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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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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垃圾分类宣传物料项目采购公告
一、招标项目简要
1、招标名称: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垃圾分类宣传物料项目
2、预算金额:人民币450000元
3、采购方式:询价招标
4、项目实施地点:黄埔区
5、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附件用户需求书
6、投标人应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具有从事广告宣传制作的相关资质;
4、具有制作垃圾分类宣传物料经验、能提供垃圾分类宣传物料制作案例的优先;
5、投标人中标后需承诺在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供货;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需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负责全额赔偿。
三、报名资料
(一)基本资料(须密封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有制作垃圾分类宣传物料经验的,需提供案例说明。
(二)专项资料
1、报价资料(须密封加盖单位公章)
2、设计样品,样品不需密封,但需在样品表面标明本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样品名称等相关说明。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全部样品,否则投标无效。(其中“投放点牌”,本项投标时只需提交户外防水背胶内容的设计稿,无需提供不锈钢A型牌。)
四、定标方式及原则
1、开标时间:以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标领导小组会议召开时间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会议室
3、投标文件应当满足采购需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标领导小组按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样品进行审稿,对不符合制作要求的不予进入第二轮评定;第二轮评定以比价方式进行,最低价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最低总价有2家及以上的,在最低总价中以摇珠方式确定中标单位。若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当收到评标人通知后须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6月30日下午16:00-17:00,
地点: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C栋505室
六、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82509245
附件:1、用户需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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