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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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CS-2025-025
项目名称:信息化基础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宁陕县公安局信息化基础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98,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8,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
交换设备
信息化基础提升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98,000.00
298,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公安局信息化基础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财 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 库〔2004〕185 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 办发〔2007〕51 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 库〔2006〕90 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8)《关于印发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 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1)《陕 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公安局信息化基础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4年5月1日至今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4年5月1日至今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2日
至2025年05月28日
,每天上午08:00:00
至12:00:00
,下午14:00:00
至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宁陕县城关镇关池路23号东升府小区二号楼一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宁陕县城关镇关池路23号东升府小区二号楼一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宁陕县城关镇关池路23号东升府小区二号楼一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出示获取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供应商出具的对获取人的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以及获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提供邮寄,须现场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2、本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6)《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8)《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 陕财办采〔2023〕5号;(12)按相关规定需要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陕县公安局
地址:安康市宁陕县子午路39号
联系方式:18091563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陕县城关镇关池路23号东升府小区二号楼一层
联系方式:17349169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话:19945359845
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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