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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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G209兴山境铁厂河至朝阳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施工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审批[2021]1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和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兴山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兴山县境内。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G209兴山境铁厂河至朝阳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施工,路段为K2022+046-K2033+046,全长10公里。路基宽8.5m,路面宽8m,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平面交叉工程、停车区工程、交通安全防护设施等工程。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0712868.00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下达开工令为准。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6旧料回收:老路面层回收用于其他低等级道路建设,废旧路面材料回收率达到100%,循环利用率达到85%。
2.7交通保障:为保障通行,该路段采取半幅施工,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要求设置警告区、过渡区、缓冲区、施工区、终止区长度。施工区设置隔离防护措施,施工期安排专职人员24小时进行交通疏导。
2.8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
2.9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符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5拟派本工程项目总工必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拟派本工程安全生产工程师必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交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7拟派本项目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上传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3.8必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工程师)2021年1月-2021年3月三个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上传网上的带有二维码或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3.9信誉要求:1、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2、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投标人2019年度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为D级。(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格式据实填写,公路施工企业无故未参与年度信用评价的,信用等级按C级确定)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5月6日8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6日8时30分。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会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山县分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开标厅组织网上开标。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本工程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九、合同签订
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十、招标公告及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2021年4月9日,本次招标公告在兴山县公共资源网(http://xs.ycztb.com/xsSite/)上发布。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兴山县公共资源网网上答疑栏目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山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址:兴山县古夫镇丰邑大道10号
联系人:吴习文
电话:1397257109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黄河路东住邦科技园A区11栋2单元7楼
联系人:黄泉溪
电话:1580720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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