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小改扩建项目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分包第2号补遗书2025-04-25湖北交投建设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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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黄小改扩建项目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分包询比采购文件》(以下简称“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发布第2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采购文件及附件的补充和修改,效力优先于原采购文件及附件。补遗书内容如下:
一、澄清修改
1、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格式三、工期中“3.1 合同工期 3 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组织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非乙方原因(仅限本合同条款3.2款约定的情形)造成的工期调整,须经甲方书面确认,甲方有权根据发包人的调整工期要求相应调整乙方的工期,因工期调整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提出索赔。”修改为“3.1 合同工期 6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组织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非乙方原因(仅限本合同条款3.2款约定的情形)造成的工期调整,须经甲方书面确认,甲方有权根据发包人的调整工期要求相应调整乙方的工期,因工期调整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提出索赔。”
2、采购文件与报价清单中涉及的上述内容均作相应变更和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路面分公司
采购代理: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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