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雷锋派出所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
雷锋派出所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A4301002021031603
施工总承包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场平土方和基坑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桩基础、基础及地下室工程、人防工程、
消防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防水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电梯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防雷接地工程、道路工程、室外景观绿化工程、室外亮化工程、楼栋内室外及地下室的导视系统、室内外给排水工程、配电工程、燃气工程、供水工程、三网融合通信工程及与项目相关的临边防护及临边绿化、临边维护等工作。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要求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施工图为准。
三、公示时间
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4月26日
四、投标条件及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本项目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两项①、②资格条件:
①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建科〔2018〕216 号)第八条规定:“装配式建筑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除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设置资格条件外,还可根据装配式项目具体情况增加类似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或装配式建筑工程业绩或构件及部品部件的生产能力等作为资格审查条件。”本项目为装配式建筑,投标人还需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以省级及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批复文件或授牌为准)资格,或与长沙市行政区域(含长、望、浏、宁)内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以省级及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批复文件或授牌为准)就本项目签订合作协议。 一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企业只能与一家投标单位就本项目签订合作协议,如发现有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企业与两家及以上投标单位就本项目签订合作协议的,则签订协议的投标单位均做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参与本项目投标且自身具备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投标单位不得再与其他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否则两家投标单位均做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基地类型为PC综合类或PC生产类)。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与许龙路交汇处东南角环创企业广场B1栋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 话: 0731-8898267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湘能创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01号康园体育中心西侧3楼
联 系 人:黄先生、吴女士;
电 话:0731-89948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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