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为贯彻执行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工作改革要求,落实清障救援服务主体责任,根据江西省高速集团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自建清障救援队伍试点规模的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结合南昌西管理中心实际情况,加强清障救援队伍标准化打造,现对大广高速武吉北段和修平高速清障救援服务工作的劳务队伍供应商进行询比采购,诚邀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采购文件名称及采购范围
2.1 文件名称:南昌西管理中心宜丰养护所清障救援大队劳务队伍询比采购文件
2.2 采购范围: 对大广高速公路武吉北段和修平高速清障救援人员实施劳务派遣业务,甲方(采购人)需要劳务人员时,乙方(成交供应商)以甲方通知书的具体要求为准,派遣能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清障救援劳务队伍人员数量及岗位要求详见附表1。
2.3 标段划分:本次采购项目共分1个标段。
2.4计划服务期限: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共8个月(起始时间以实际进场服务时间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元人民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汽车拖车、救援、清障服务的经营内容,且至少具备1年以上(含1年,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24时)拖车、清障、救援服务工作经历;
(3)供应商需要持有B2或A2照驾驶证且至少5年驾龄(含5年,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24时)的从业人员不少于20名,其中持A2驾照的从业人员不少于5人,持拖车、双排座、工具车等上岗证的从业人员不少于10人,持吊车、叉车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从业人员不少于5人(持多证者不可重复计算),且有一次性派遣符合条件20人以上的能力;
(4)必须具备上述第三点之外能随时调用10名B2以上劳务人员的派遣能力;供应商如要调换人员需提前一周以书面通知书的形式告知采购人;对于不服从安排、安全意识淡薄、责任心差的人员采购人可随时辞退;
(5)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无重大违法经营、无欠薪、无较大负面舆情、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作出信用承诺,确保诚实守信经营;
(6)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无重大伤亡事故、无工伤事故;如未能提供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则应出具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无重大伤亡事故、无工伤事故及未受到本市(地级市)行政机关有关生产安全责任的行政处罚的书面承诺书,同时采购人有权去相关部门核实;
(7)近3个月(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从业人员工资不得低于供应商所在地级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8)企业须取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劳务派遣证,并有1年以上(含1年,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24时)劳务派遣经验;
(9)供应商至少要有20名以上从业人员,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为员工购买保险,保额应不低于60万元/人/年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及100万元/人/年的雇主险。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限制任何潜在响应人。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拟参与采购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3日每日8:30—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下同),派员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到九江市武宁县澧溪镇大广高速南昌西管理中心清障救援大队(原上菁收费站院内)二楼203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也不召开采购预备会。
5.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8日10时00分,响应文件应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承诺书、报价表、资质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和报价文件两份等;递交地点为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石市镇南昌西管理中心宜丰养护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比采购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采购人:南昌西管理中心
地 址:九江市武宁县澧溪镇大广高速南昌西管理中心清障救援大队(原上菁收费站院内)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 13407066675
南昌西管理中心宜丰养护所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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