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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都市区环线汉南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投资人HNTZ-1标段
招标文件第3号补遗书
招标编号:HBSJ-202204GL-021001001
根据《武汉都市区环线汉南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投资人HNTZ-1标段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款的规定,现发布第3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效力优先于招标文件。
1、潜在投标人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可以不进行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照招标文件约定:本项目长江大桥主桥施工由项目公司采用公开招标形式选择施工单位,此条不合理,损害了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建议删除此条。
答: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的批示,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BOT)建设。根据《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招标人应当参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文件范本,并结合项目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针对本项目特点,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长江大桥主桥施工由项目公司采用公开招标形式选择施工单位,并未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业绩、奖项的要求,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情形,因此本条不做修改。
2、招标文件中P21页规定,“长江大桥主桥施工由项目公司采用公开招标形式选择施工单位”,如我方投资人具备施工长江大桥的能力,本项目长江大桥施工部分,根据招投标实施条例,可否不进行招标,而是由我方投资人自行施工建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本条不做修改。
特此说明!
招标人:武汉市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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