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亭妈祖城一级渔港工程投标邀请函2025年04月08日 18:13 恒顺公司: 大中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亭妈祖城一级渔港工程海洋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专题工作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恒顺北岸海洋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莆田市闽展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洋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专题工作邀请福建中科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福建创投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福建中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三家单位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
2.2项目最高限价:4500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省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亭妈祖城一级渔港工程项目春季海洋环境现状调查工作及收集符合本项目海论所需的秋季海洋环境现状调查数据资料。
2.4工期要求:自招标人提供完整的编制本项目报告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和技术资料及经确认的方案后60日内中标单位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成果。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全部成果时(由招标人造成的延期、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应向招标人缴纳逾期违约金,每逾期一天,应按每日1000元向招标人缴纳逾期违约金。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质量要求:建设项目海洋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专题工作的编制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程规范和行政审批部门审批的要求,符合招标人的意图和要求。若中标单位提供的海洋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专题工作达不到上述要求,应负责修改完善直到符合相关要求为止,招标人不增加任何费用;若经修改完善后仍达不到相关要求,招标人有权不支付海洋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专题工作费,并终止本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备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3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有类似海洋环境调查业绩1项。
3.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9000元,以现金形式开标会当场交纳。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工程合同签订后退还。
7.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8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闽展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恒顺北岸海洋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
电话:13666934400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莆田市闽展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电话:0594-6666708
联系人:林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