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5年4月8日拟对如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8-82256017
通讯地址: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邮编:222000
环评文件拟批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徐圩新区精细化工物流服务基地项目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
连云港徐圩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南京博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在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苏海路以南、西安路以东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电子化学品交易分拨中心、甲类仓库、乙类仓库、乙类分包车间、丙类仓库、丙类分包车间及其他公辅配套设施,仓储物料共59种。项目总投资71264.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0万元,占总投资的0.8%。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站“涡凹气浮+芬顿氧化+混凝沉淀+生化+二沉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接管至徐圩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再接入石化基地工业废水综合治理中心处理并进行70%回用,30%尾水经人工湿地净化后深海排放。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分包工序粉尘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尾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站废气、危废库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布袋、收集粉尘、污泥、废机油、废机油桶、沾染废物等收集后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锂电池收集后须委托有能力单位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场地环境管理,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水、扬尘、噪声、VOCs和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在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反馈的意见。
2
中化连云港石化码头有限公司货种变更项目
连云港徐圩港区四港池
中化连云港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江苏中信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拟在徐圩港区四港池48#-49#液体散货泊位依托现有管线及装卸设施新增丙烯装卸船及氯化苯卸船,不涉及水工建筑物改造及海域疏浚等施工作业,码头总吞吐量不变。项目不新增投资。
(一)船舶污染防治:船舶生活污水、机舱含油污水、船舶垃圾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要求进行收集处理。强化船舶维护保养,降低燃料消耗,使用符合规定的低硫船用燃料,减少船舶废气污染物排放。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依托现有密闭管道运输,丙烯装船废气连通气相平衡系统返回储罐,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开展LDAR。
在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反馈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