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三六三医院非固定资产类废品回收项目
项目编号:363YYHB-20250602
一、采购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预计)
| 最低单价限价(元)
| 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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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六三医院双院区
纸板/纸箱
| 80000斤/年
| 0.20元/斤
| 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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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六三医院双院区
书籍
| 10000斤/年
| 0.25元/斤
| 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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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此次询价采用最低限价,纸板/纸箱0.2元/斤、书籍0.25元/斤,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在满足项目需求的前提下,提交具有竞争力的报价。若响应报价低于最低限价,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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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废品基本信息、回收位置及收购要求
1.1废品基本信息及回收位置
院区
| 废弃物品名称
| 数量
| 每天收购位置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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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院区
| 纸板/纸箱
| 80000斤/年
| 药房、库房门口
| 根据武侯、犀浦各科室需要,每周到科室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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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院区
| 书籍
| 10000斤/年
| 药房、库房门口
| 根据武侯、犀浦各科室需要,每周到科室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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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收购要求
1.2.1采购人须为供应商提供收购场地,供应商每天定时、定点到药房、库房门口收购废弃物品,根据各科室需要每周到各临床科室收购,收购所得与科室核对后,每月转账到医院账户。
2.服务要求
2.1有“▲”符号代表核心条款。
2.2本次双院区共拟引进1家供应商负责双院区的非固定资产废弃物的回收。
▲2.3采购人为供应商提供废品回收的场地、供应商根据科室要求,每天定时、定点到医院回收废弃物品,供应商不得收购合同外的任何物品,尤其是医疗废弃物及其他不能作为废品回收的物品,若收购合同外的其他物品,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责任。
▲2.4供应商收购废弃物品期间,需保证收购现场环境安全,不得占用主通道,尤其是消防通道;收购的废弃物品须立即运离医院,不得堆放在医院内任何地方,由于供用商未履行合同约定定导致的一切事故由供应商负责。
▲2.5合作期间出现以下情况:如发现供应商未按照收购数量缴纳收购费用、收购合同外物品或是其他非可回收物品等,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6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每天到药剂科及库房收购废弃物品的,出现一次,按履约保证金的1%支付违约金。若一周有三天未到指定科室收购废弃物品,每天按照履约保证金的5%/支付违约金,若一个月内有十天未到指定科室收购废弃物品,采购人不再退回履约保证金,合同终止。
三、商务要求:
3.1有“▲”符号代表核心条款。
3.2支付方式
▲在协议内收购废品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通过每天与科室核对收购数量后科室签字确认,次月的5日前将当月废品回收总金额转到到医院财务账户。
3.3服务期限及履约保证
3.3.1本次合同服务期三年。
3.3.2中选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一次性履行保证金费用,履约保证金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合同到期或终止后,供应商在整个经营期限内按合同要求,支付了一切废品回收费用后,甲方在2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四、报价要求:
4.1报价要求:报价低于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每家供应商可提供1个报价方案。
4.2报价应是最终废品回收的总价,包括回收、运送、存储等费用。
4.3本项目采购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4.4本次报价方式为邮件报价,即由有相应经营资质的公司,将盖章签字的报价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扫描成PDF版,以“XXX项目响应文件+公司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1637716931@qq.com,请务必于 2025年6月27日 17 :30前将报价资料发到邮箱,逾期作废。
4.5报价资料必须为电脑(格式见附件)。报价资料中必须包含报价表、供应商资质材料、所提供服务的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质量等详细信息。并对服务方案等进行详细承诺说明。
4.6我院根据各潜在供应商所报服务方案和价格等在满足我院要求的基础上进行评议,满足要求的供应商报价最高者成交。
4.7本次报价有效期为1个月。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5.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能力;
5.4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6.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6.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6.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7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函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函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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