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综合实验中学微机室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公告名称: |
吉林省长春市综合实验中学微机室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所属地区: |
吉林省 |
发布时间: |
2021-03-02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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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综合实验中学微机室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Z10378HW0431001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综合实验中学微机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Z10378HW0431001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招标人为长春市综合实验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人民币35万元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长春市综合实验中学微机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长春市综合实验中学微机室设备采购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销售商,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份财务审计报告)。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3.4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供应商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3月03日08时30分00秒---2021年03月09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6日14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公告正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16日14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七、其他公告内容
长春市综合实验学校微机室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综合实验中学微机室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6日14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10378HW04310011
项目名称:长春市综合实验中学微机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35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5万元
采购需求:主要为学生机48套、教师机1套、教学应用软件1套、网络管理交换机3台及学生桌椅等设备,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交付。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销售商,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份财务审计报告)。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3.4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供应商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5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3日上午08:30至 2021年03月09日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将以下要求内容以清晰可辨的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邮箱(2753786389@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身份证明(需附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2.代理机构对收到供应商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后,对供应商资料有不完整性的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等(供应商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对发送成功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支付方式”发送至该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缴费后,将“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及“缴费成功截图”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联系核实;
3.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成功后,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指定邮箱;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 03月16日 14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 03月16日 14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2.疫情当前,具体文件递交方式及开标形式可能随疫情发展形势及采购人和地方要求发生变化,最终以补遗文件形式告知各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综合实验中学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南线劝农东段19号
联系方式:肖主任13331689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
联系方式:0431-87888828 (何中校)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中校
电 话:0431-8788882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综合实验中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南线劝农东段19号
联系人:肖主任
电话:1333168991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
联系人:何中校
电话:0431-87888828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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