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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资兴市湘江耒水东江河段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服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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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南省资兴市湘江耒水东江河段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服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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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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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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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水利局的资兴市湘江耒水东江河段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服务(采购计划备案编号:资兴财采计【2022】046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ZTCZ-2022-037)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1、采购项目名称:资兴市湘江耒水东江河段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服务
2、采购计划备案编号:资兴财采计【2022】046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ZTCZ-2022-037
3、采购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人民币伍拾捌万元整(¥580000.00)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1
资兴市湘江耒水东江河段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服务
1项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采购。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要求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 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1.3 要求投标人提供近六个月(指2022年12月-2022年5月)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1.4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1.5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5、投标人近六个月(指2022年12月-2022年5月)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6、通过“信用中国”网、、“信用湖南”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信用郴州”网查询的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上截图件;
7、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8、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9、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注:以上证明材料第1项和2项需带加盖公章的原件留原件,其他项带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所要求提交的资质证件及材料要求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提交相关监督部门予以处理。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御泉城市花园1栋2001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谈判文件售价:400.00元/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六、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七、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7月1日(星期五)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响应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谈判时间:2022年7月1日(星期五)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资兴市新星交易中心(资兴市晋宁路491-2号二楼)。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八、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22年6月30日17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格式见附件二。
九、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资兴市水利局
地址:资兴市文锋路
联系人:何海晖
电话:186084283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御泉城市花园1栋2001室
项目联系人:廖冰冰
电话/传真:18670511388/0735-2257085
十一、其它补充事宜:详见本谈判文件其他部分内容。
附件一:供应商资格声明
供应商资格声明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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