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发包条件
沿淮新型农村社区一期第二部低压供电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发包人为滨海县人民政府东坎街道办事处,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和街道财政。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滨海县盐淮新型农村社区内。
2.建设规模:沿淮新型农村社区一期第二部分低压供电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建设地点滨海县盐淮新型农村社区内。施工内容为配电箱、低压分线箱、电表箱及电表安装、电缆保护管埋设、电缆、电线施工、电缆头制作安装、分线箱、电表箱基础及电缆井施工、电缆标志桩、电缆、电线及电气设备调试等工程。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合同估算价:约为人民币162万元。
4.质量要求:合格。
5.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范围 | 工期 |
一 | BHG202103016 | 沿淮新型农村社区一期第二部低压供电工程 | 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 30日历天 |
注:施工时须项目经理驻场,驻场率达到100%,缺勤一天扣5000元,工期延误一天扣款10000元。
三、承包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为独立法人,须具有【电力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发包承建单位不得再另行转包、分包。
4.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以被变更的人员作为拟派人员参加本项目投标,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项目负责人不得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不得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
3)承包人须保证:承包单位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均不得存在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4)承包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1月的某一天,则承包人须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7月-2020年12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5)承包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发包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发包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发包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发包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或者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4)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发包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承揽的工程中,因拖欠工人工资、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被滨海县有关部门限制在本行政区域内承接工程的。
6)承包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7)承包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的期间,本项目的发包人拒绝其参加,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承包人。在一次发包活动中,承包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承包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注:(1)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公开发包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2)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不收取。
四、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的领取(含图纸、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文件、最高投标限价文件、工程量清单格式等,如有)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电汇。收款单位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收款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递交(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资格条件不通过,其投标无效。
2.领取时间:2021年3月12日起
3.领取链接地址https://pan.baidu.com/s/1CGJVtuAQvaccjKQuQoo7gg
提取文件密码:23ka
4.投标人在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高权、手机号码:15950201008)。
5.招标文件价格:售价¥500元/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3月25日9时00分00秒。
2.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西首1806开标一室。
六、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付款方式: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付审计价的70%,经验收合格后满一年凭审计报告付至审计价的90%,余款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以审计价结清。(结算时须提供税务发票,均无息)
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相关应缴纳费用按相关规定及文件执行。农民工工资由建设单位打入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此资金作为工程款在相应的付款节点支付时扣除,详见滨建〔2018〕28号《滨海县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办法》。
八、发包公告
九、承包人对本项目如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发包人:滨海县人民政府东坎街道办事处
地址:滨海县幸福路1号
联系人:庞雪峰
电话:18762522000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滨海县港城大道66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联系人:高权
电话:15950201008
邮箱:2515310923@qq.com
2021年3月12日